課件介紹
基金投資運作管理是基金管理公司的核心業務,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資部門具體負責基金的投資管理業務。
一、投資決策
(一)投資決策機構
我國基金管理公司大多在內部設有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指導基金資產的運作,確定基金投資策略和投資組合的原則。投資決策委員會是公司非常設機構,是公司最高投資決策機構,一般由公司總經理、分管投資的副總經理、投資總監、研究總監等相關人員組成。
投資決策委員會的主要職責一般包括:
1.制定公司投資管理相關制度,包括投資決策、交易、研究、投資表現評估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2.根據公司投資管理制度和基金合同,確定基金投資的基本方針、原則、策略及投資限制。
3.審定基金資產配置比例或比例范圍,包括資產類別比例和行業或板塊投資比例。
4.確定基金經理可以自主決定投資的權限。
5.審批基金經理提出的投資額超過自主投資額度的投資項目。
6.定期審議基金經理的投資報告,考核基金經理的工作績效等。
(二)投資決策制定
投資決策制定通常包括投資決策的依據、決策的方式和程序、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權限和責任等內容。在決策的制定過程中涉及到公司研究發展部、基金投資部、投資決策委員會和風險控制委員會等部門
我國基金管理公司一般的投資決策程序是:
1.公司研究發展部提出研究報告。
2.投資決策委員會決定基金的總體投資計劃。
3.基金投資部制定投資組合的具體方案。
4.風險控制委員會提出風險控制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