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件介紹
前言:《經濟法》考試特點及準備
注會《經濟法》考試難不難
——難:教材厚、題量大、過關少
——不難:常考點180個左右
單選 | 24題——24分 |
多選 | 14題——21分 |
案例 | 4題(其中兩題6問,另兩題4問)——55分 |
(一)章節分布——重者恒重
重要層級 | 章節內容 | 近3年案例 | 平均分值 |
第一層次 | 物權法 合同法 公司法 證券法 破產法 票據與支付結算法 |
3 3 2 3 3 3 |
9分(合同法案例)18分 14分(證券法案例) 18分 10分 11分 總75-82分 |
第二層次 | 合伙企業法 涉外經濟法律制度 |
6分 6分 總12分左右 |
|
第三層次 | 法律基本原理、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企業國有資產法、反壟斷法 | 每章平均2.5-4分,總10-13分 |
準備:集中火力,因材施教
(二)案例分析——三“大”難題
閱讀量大、題量大、跳躍性大
年份 | 題量 | 跳躍性、綜合性之表現 |
11 | 6 | 1.破產+合同 2.合同+物權 3.公司+證券 |
12 | 4 | 1.破產+合同 2.公司+證券/ 1.合同+物權 2.公司+證券 |
13 | 4 | 1.合同+物權 2.公司+證券 |
14 | 4 | 1.合同+物權 2.(A卷)票據+合同 |
15 | 4 | 1.合同+ 物權 2. 公司+ 證券 |
準備:眼明、手快、心細
(三)16年教材主要變化——喜新不厭舊
第四章 合同法 | 增加:民間借貸司法解釋 |
第七章 證券法 | 修訂:首發條件、上市公司收購、非上市公眾公司 |
第十章 國有資產管理法 | 增加:國有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刪除:國有資產產權界定 |
第十一章 反壟斷法 | 增加:與知識產權有關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
第十二章 涉外經濟法 | 增加:外商直接投資項目的核準與備案; 刪除: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 對外貿易法的適用范圍和原則 |
準備:重點依舊,抓住新法
(四)強化提高階段學習
深入理解——形成體系——強化記憶——全面提升
講義說明:
1.每章三個部分:
考情分析、考點知識樹、知識點解析
2.★ 之數量表示重要性程度和考試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