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做項目管理的朋友,計算員工項目的持續時間,總是出現各種問題。
對時間差的運算,來一個小小的總結:
關鍵步驟提示
結果與對應公式:
補充解釋:
第二種情況,D3內的公式“=C3+IF(C3<B3,1,0)-B3”,適用于時間差在24小時之內的情況;
第三種情況,D4內的公式“=C4-B4”,結果之所以錯誤,是因為B4與C4單元格內的數據格式不是真正的日期時間格式;
第四種情況,D5內的公式“=C5-B5”,只能計算忽略了日期差值的時間差;
第五種情況,D6內的公式“=TEXT(C6-B6,”[h]:mm”)”,計入日期的時間差,結果為”小時:分鐘”形式;
注意:與“=TEXT(C6-B6,”h:mm”)”的區別在于,格式參數中h有沒有用[],不加[]的h表示僅保留時間差,忽略了天數。此處的結果會是“2:03”
第六種情況,D7內的公式“=DATEDIF(B7,C7,”d”)”,日期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