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本文來自于微信公眾號 產品經理熊不知(ID:xiongbuzhia),授權轉載發布。
01
這是一個很正常的事情
2019 年年初,微信公開課PRO的微信之夜上,張小龍說了一句:
「每天都有 5 億人說我們做得不好,每天還有 1 億人想教我怎么樣做產品,我覺得這是非常正常的一個事情?!?/p>
2019 年年初,微信及WeChat的合并月活躍賬戶數增至約10. 98 億。 2020 年 8 月,騰訊發布了第 2 季度財報,在用戶數據方面,騰訊微信及WeChat的月活躍帳戶12. 1 億。
相比 2019 年,微信的月活用戶數增長了 1 億多。想必每天吐槽和討論微信,以及「教」張小龍做產品的人,比 2019 年只多不少。
不僅僅是微信,很多互聯網產品都會接到用戶的各種反饋。
微信作為體量最大的互聯網產品,受到了最多的關注和重視。每次版本更新迭代,自媒體、產品經理、其他普通用戶都會興致勃勃的討論,這個產品好還是不好,怎么做更好,意圖是什么,未來的發展方向是什么,林林總總。
所以張小龍會調侃「每天還有 1 億人想教我怎么樣做產品」。
當然只是調侃一下,并無惡意。
不過用的這個「教」字很有意思。
是不是透露著:很多人發自內心地覺得自己更懂微信,更懂產品,有著「自己是對的」的強烈信念。
畢竟,「人人都是產品經理」。
為什么沒有「人人都是科學家」的口號呢?
我想這里還是值得細細思量的。
02
為什么會有這么多人教張小龍做產品呢
1、沒有標準
好的產品的標準是什么?
當然,很多人都有自己的觀點。
比如之前提到的德國的工業設計師迪特·拉姆斯(Dieter Rams)提出了“10 條設計原則”:
1、創新(is innovative)
2、可用性(makes a product useful)
3、審美可用性(is aesthetic)
4、易于理解(makes a product understandable)
5、不引人注目(is unobtrusive),設計應既中立又受約束,為用戶的自我表達留出空間。
6、誠實(is honest) ,不會試圖以無法兌現的承諾來操縱消費者。
7、持久(is long-lasting)
8、深入到最后一個細節(is thorough down to the last detail)
9、環保(is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10、最小(is minimal) ,少即是多。
俞軍老師也提出了好的產品需要:
一個好的產品的三個屬性,對用戶有效用,對企業有效益,可持續。
隨便搜搜,知乎上的回答都是一套一套的:
究竟什么才算好的產品?(知乎問答)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725941/answer/183043364
什么是「好產品」?(by劉涵宇,騰訊高級產品經理)
https://zhuanlan.zhihu.com/p/26636875
到底何謂好產品???(by《人人都是產品經理》作者蘇杰)
https://zhuanlan.zhihu.com/p/55568495
但是這些觀點并未形成一個行業標準,沒有變成一系列可操作性的定義。
可操作性的意思是,這些定義或者組成這些定義的關鍵性概念,應該是可以測量,能夠接受所有人的檢驗,而非「直覺性的」。
當然這很困難,在產品這個領域也不一定能做得到。
這導致,每個人都可以去定義,或者拿著對自己立場和觀點有利的定義去鞏固自己的觀點。
所以人人似乎都能聊上幾句對產品理解。
2、信息不對稱
當然,現在也有一些關鍵性的概念,可以用數據來測量。
比如A/B test這樣的方法,比如一些數據分析的工具。
這些工具讓產品經理不再憑直覺做事,而是可以通過實證,來證明產品經理的想法,或者幫助產品經理進行決策。
但是這些數據和信息,掌握在各個公司的手里,大多不會公開。
大眾知道的信息,和公司握有的信息,是不對稱的。
沒有數據,很多人就迷信上自己的「知道」。
3、對「知道」的迷信
建立在「直覺」上的信念,很不容易推翻。
雖然我們清楚地知道:
「一個知識的主張的正確與否,并不取決于提出該主張的個體的信念強度?!?/p>
但是,在矛盾雙方缺乏一個判斷孰錯孰非的機制的時候,我們會對自己的直覺毫不懷疑。因為我們感知不到別人的信念強度,我們只能感知自己的直覺和信念。
4、沒有及時反饋
當然手握數據的各個互聯網公司,可以時不時地解釋一番,拿數據出來公布一番。
但是這很難及時,很難面面俱到,畢竟是有成本的。
有些時候,即使是公司的正面回應,也很難真正意義上去說服別人。
畢竟,別人也可以對「解釋」再次進行解釋。
5、信息繭房
當我們有強烈的直覺信念和個人主張的時候,很容易吸收的是對自己觀點有利的聲音。而對自己觀點不利的會被摒除在外。
這樣層層疊疊的形成信息繭房,不同的信息就很難進入了。
比如我們覺得自己不怎么看朋友圈了,偶然聽到某個朋友說「我也不怎么玩朋友圈了」,我們就會把這個證據吸納到自己的記憶,強化自己的觀點。至于說另外一個朋友說的「我還在看哦。」這樣的信息,會自動過濾掉。
看到了某些分析文章「為什么大家不愛玩朋友圈了」「朋友圈的社交壓力」自己會覺得深表認同,于是點贊在看評論三連。平臺根據你的行為,又給你推送類似的內容。
這樣,你被自己相信的觀點層層包裹,以至于強烈地認定這就是事實。
如果你看到張小龍說的:
「可以透露一個數據,從發布到現在,每天進去朋友圈的人數一直在增長,沒有停下來的勢頭。到現在每天有7. 5 億人進去朋友圈,平均每個人要看十幾次,所以每天的總量是 100 億次。」(來自 2019 年初的張小龍的演講。)
說不定能打破自己的認知。
但是如果沒有看到,依然會沉浸在自己編織的信息籠子里面。
當然,類似的例子很多。
6、利益驅使
對知名產品進行評論或者分析,特別是微信這樣的國民級的應用,很是能蹭到一些流量。
無論是吐槽、分析,還是「教」,都能吸引到用戶的注意。
特別是用戶自己也覺得「這是我也知道、了解的范圍」,反正也沒有標準嘛。
03
那是不是就不能討論呢
當然不是。
這是一個很好的時代。每個人都有機會發出自己的聲音。我們不能辜負這個時代的饋贈。
只不過我們發聲的時候,可以注意一下:
1)非比尋常的觀點,需要非比尋常的證據
如果只是為了語出驚人,沒有任何證據作為支撐。那就大可不必。
我們提出主張,要去盡可能的收集支持我們主張的證據。在收集的過程中,或許會強化我們的觀點,也或許會修正我們的觀點。
2)時刻注意,自己是否陷入了「信息繭房」和「知道」的迷信
多聽聽不同的聲音和觀點,檢驗或者修正自己的觀點。
3)注意態度。
對于不確定的觀點,大可不必「理直氣壯」的「指點」,用討論的態度會更好一些。
4)允許別人反駁
畢竟沒有標準,大家都可以一起討論。出現反駁是很自然的事情。不必氣急敗壞。
別人提出反駁的時候,耐心看看他的觀點和證據是什么。
5)也可以反駁別人
觀點不同,可以反駁別人,闡述自己的觀點。但是一定要注意說話的技巧,不必上升到謾罵的程度。
04
小結
最近在書上看到這句話:
「所有建立在直覺基礎 上的信念體系都有一個共同的問題,即對于矛盾的主張,它們缺乏種機制來判別孰對孰錯。當每個人都憑直覺認為自己是對的,但這些直覺主張卻相互沖突時,我們該如何決定誰正確呢?可悲的是,歷史表明,這種沖突的結果通常是權力斗爭。」
——來自《這次才是心理學》
頗有感慨。
這是個很好的時代,人人都有機會發聲。
但是即使是這個很好的時代,某些聲音依然也避免不了淪為權利斗爭的犧牲品。
而互聯網產品這個領域,似乎是一個比較安全的避風港。
大家都可以發聲,哪怕被調侃「教張小龍做產品」。
我覺得也沒有關系。
我支持「發聲」的權利。哪怕被調侃。
我也對自己要求「保持克制」,不胡亂發聲,對自己的「聲音」和別人的「調侃」保持「審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