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內各地,都開始在積極推動“一盔一帶”的安全守護活動,不少地方也都出臺了相應的“教育處罰”具體促使,來鼓勵市民騎電動車佩戴頭盔,以及坐車及時系安全帶。
在這方面,江蘇省的推進工作也要更為迅速積極。在6月份,南京交管部門就提醒市民朋友,7月1日起,市民未戴頭盔騎乘電動自行車將被罰款20-50元。
而今,江蘇省又有13個市區,騎電動車強制佩戴頭盔的時間表出爐。
9月1日消息,據媒體報道,目前,南京、常州、無錫、蘇州、鹽城、泰州已全市實施騎乘電動自行車強制佩戴安全頭盔。
諸如徐州市市區、南通、揚州、宿遷將于9月起實施。淮安、鎮江、連云港海州區等地將于10月1號實施。12月1號后,江蘇全域實行騎乘電動車強制戴頭盔。
事實上,道路管理部門,強制監管市民騎電動車出行時佩戴頭盔,對于市民朋友絕對是百利而無一害。
在復雜的道路交通環境中,電動車的安全防護能力較弱,而佩戴頭盔能夠大大減輕發生意外事故時的傷害。
因此,騎電動車出行的朋友們,從自身的安全考慮,也應該及時購買并正確佩戴頭盔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