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電影、電視劇等視聽內容之后,廣電總局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指向了游戲行業。
6月2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布《關于移動游戲出版服務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指出,自2016年7月1日起,未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的移動游戲,不得上網出版運營;未經審核即出版的,一經發現,相關出版行政執法部門將按非法出版物查處。
《通知》還規定,已上網出版運營的移動游戲(含各類預裝移動游戲),各游戲出版服務單位及企業要做清理工作,繼續上網出版運營的,要求在2016年10月1日前補辦相關審批手續。
“目前國內手游市場的發展已經到了一個需要規范的時間點,經過2012年的小爆發,2013年至2014年的市場細分,如今手游市場主流格局確立,開始進入理性發展階段,這也是本次規范出臺的背景。”GMGC全球移動游戲聯盟秘書長宋煒向記者指出,“其實游戲公司只要內容符合要求,真心誠意去制作產品,就不必過于擔心相關的規范。”
監管趨緊
從備案到審核,手游市場的監管正在收緊。
本次《通知》明確指出,申請出版不涉及政治、軍事、民族、宗教等題材內容,且無故事情節或情節簡單的消除類、跑酷類、飛行類、棋牌類、解密類、體育類、音樂舞蹈類等休閑益智國產移動游戲,需至少在出版運營前20個工作日報送屬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省級相關部門初審并報送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得到批復意見再通知游戲出版單位,批復周期原則上為18個工作日。
而非上述范圍內的移動游戲,需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出版境外著作權人授權互聯網游戲作品和電子游戲出版物申報材料的通知》和《關于啟動網絡游戲防沉迷實名驗證工作的通知》加以辦理。
“其實此前手游圈已有相關的報備和審批制度,手游產品理論上應報備至文化部和廣電總局。”野村中國互聯網研究主管史家龍向記者坦言,“本次監管層發聲,將手游產品報備審批轉為審核制,應該是此前推行效果不理想。”
據記者了解,目前手游市場上通過出版備案辦理“版號”的產品并不多。根據《2015年中國游戲產業報告》顯示,2015年廣電總局批準出版游戲約750款,其中移動游戲為370款,但僅2015年前三季度,國內手游的產量就達到7000款,平均每天產出26款游戲產品。
審批數量與手游產量的嚴重比例失調,折射出監管“漏洞”,而這些漏洞則為行業亂象提供了溫床。
“‘換皮’做游戲在如今的手游行業中屢見不鮮,”宋煒向記者直言,“部分游戲廠商存在盜取源代碼、游戲方式或道具做營銷的情況。例如《憤怒的小鳥》火了,然后會出現類似《憤怒的小豬》之類的游戲,原游戲著作權沒有得到保護的同時,用戶體驗也會受到影響。”
艾媒咨詢分析師劉杰豪則告訴記者,目前手機游戲市場在整體行業生態建設上仍存在許多不足,包括對版權的不重視、隨意刷量刷榜造成不公平競爭、手機游戲內容粗制濫造、惡意手游后臺扣費等等現象,這些均是未來手游行業需要得到規范整治的地方。
肅清“劣幣”
“相對而言,手游是個比較新的游戲品類,所以起初的監管相對寬松,”史家龍向記者指出,“其實端游早已采用類似的審核方式,本次出臺的手游政策,更像是在向端游看齊。”
事實上經過2009年至2012年的探索期、2013年至2014年的啟動期,如今中國移動游戲市場已步入高速發展與理性發展并行的階段。根據市場研究機構Superdata發布的數據顯示,2015年,中國移動游戲的付費用戶平均收入(ARPPU)以及付費轉化率增幅均超過20%,2016年中國移動游戲玩家全年支出有望達到30億美元。艾媒咨詢提供的數據則指出,2015年中國手機游戲用戶規模已突破5億人,預計2016年這一規模將達到5.33億人。
“面對這樣一個已經覆蓋5億手機網民的市場,政策的監管是必不可少的。”劉杰豪向記者強調,“此次政策無疑收緊了手游在發行和審核放行的關口,其在手游研發規范及內容審核上將為行業帶來更加明確的規章制度,有望達成手游行業在研發產出方面的新標準。”
在史家龍看來,本次新規出臺對于大的發行商而言影響不大。“由于端游時代的監管思路便是審核制,而大的發行商又經歷過那個時代,所以對于內容及流程的把控相對精準,因而有一定優勢,”史家龍指出,“小的游戲發行商此前并未被監管過,現在加入了新的審核環節后,未必能一開始便符合要求,因而游戲上線周期可能將會延長。”
不過,新規對行業監管收緊之余,也有望醞釀出新的合作機會。宋煒指出,作為小的游戲開發商,如果擁有不錯的用戶基礎,也可以去與大的游戲出版單位進行合作,如出版社或部分游戲行業巨頭,由后者代為申請。“新規的出臺并非將小廠商的路堵死,而是對行業做出規范。在新規之下,同樣可以有更多的人能夠參與到行業之中。”
但對于實力不濟、僅靠粗制濫造的內容,以色情、暴力等不良內容吸引用戶的手游企業而言,本次新規將是一次嚴厲打擊。劉杰豪強調,在審核關口進一步卡緊的情況下,該部分企業或將永久失去進入市場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