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眾多改編本中,程嬰作為悲劇角色的張力不斷被增制。自哈切特始,劇中多出現一個程嬰獻子的否定性力量來增強他的行動阻力。程妻是將阻止程嬰獻子行動的阻力肉身化呈現,阻力是自然人性、母性、個體生存價值等不被符號系統歸于主要話語的“私欲”。
妻子作為一個柔軟的父權附庸,依靠著一種需要在國家大義和群體利益面前壓抑的力量,一種來自人作為生物的生物本能、自然之力來質疑這套犧牲赴死、復仇復權的符號規則。程妻的出現將存在于程嬰身體里的兩種碰撞的力量給實體化,突出前置來逼迫他去處理。
高宣雄版本中的程妻問出了兩個問題,一是問程嬰,“約定算什么?義理算什么?竟然要因此保住別人的孩子要殺掉自己的孩子?”程嬰無力辯解,只能用生物本性搶奪孩子,在搶奪的過程中,大喊“脖子要斷了!腰要斷了!”程妻不舍,只得放手。“在此我們會聯想到《灰闌記》或者《圣經》中所羅門王的審判,生母會放手。對程妻來說,母子緣分比任何社會關系都重要,生母比用語言定的任何約定、任何義理都更重要”。
“約定”和“義理”來自于人與人之間關系的規定性力量,匯集而成構成了符號系統的一部分。這種看似約定俗成,實為“自上而下”的利他性規則在人類不斷對其進行的操演過程中變成了被訓練出的“自然而然之本能”,因此基于此“本能”,程嬰選擇獻子救趙孤也救下全城其他的嬰孩,但在復仇結束后如行尸走肉般穿行于為這件事而死之人的靈魂之間,這樣的結果也確證了他之前一切行動的合理與否究竟難明。
程妻問出的第二個問題對象不明,她問:“不是王侯將相的孩子,生來就被別人的八字決定生死嗎?”如果前面的問題還可以用“本能”來解答,那第二個問題則顯得殘忍。它更像是程嬰身上的另一部分力量借程妻這位被符號系統排除在外的女性之口在對囿困自己的符號系統發問,向制定這套符號系統運轉規則的權力所有者發問:父親獻祭自己的親生兒子是合理的嗎?生命存在階次嗎?掌權者有資格奪取人的性命嗎?主人的話語能說服實在界嗎?
詹姆斯。芬頓劇本中將程嬰的獻子救孤的阻力發展到了極致,首先程妻對程嬰的救孤阻力。程嬰搬來公孫桿臼來勸程妻獻子救孤,程妻悲痛且無力地答應了之后,二人的對話為。
即便在男性依靠其權力進行的暴力性掠奪中,她作為一個女性無力反抗自己的孩子被帶走,但她的最后一句臺詞表明了是父權秩序殺死了她這位母親。她同樣質疑了獻子救孤行為的合理性一一她不知道為什么這套秩序可以有效運行,為什么女性無法在丈夫決定掠走自己親生孩子的時候阻止他,為什么男性可以對女性做如此殘忍之事,而殘忍之后又以仁愛之名安慰到:“我的女兒”。
芬頓除了為程嬰設置了一位“歇斯底里”的妻子之外,還設置了程子靈魂的角色。他的改編是基于其委托者高利·道蘭導演所提供的“趙氏孤兒”劇本和文獻材料,劇作家雖尚未言明這些劇本和文獻材料的具體版本和內容為何,但基于它們提出一個困惑一一為什么“隕命的孩子遭到命運的無情對待,而后在某種程度上被這部劇所忘懷”?
這一困惑使人不得不回溯“趙氏孤兒”的現代改編版本,不管是何種戲劇樣式的更改,皆集體商量好了“遺棄”那個嬰兒。而這個被遺忘的人物在詹姆斯·芬頓的劇本中以靈魂的方式長大了,出現在了劇本的最后一幕。依此版本創作的音樂劇版本的《趙氏孤兒》抓住了這個新的人物,并將其的戲份擴張,讓他作為一個飄蕩在舞臺上的幽靈,以全知視角凝視著發生的一切。
音樂劇導演徐俊在導演闡述中認為,不管在紀君祥最初的版本中,還是在經過現代劇作家改編的版本中,“個體的生命沒有得到足夠的聚焦:比如程嬰的兒子,他沒有權利和能力反抗自己的‘死’,甚至沒有權利去質疑,他成了復仇的‘犧牲’,一個被忘卻的‘符號”。
因此徐俊將只出現在芬頓劇本最后一幕的程子靈魂拖拽出“墳墓”,讓他始終關注著敘事進程,但又只能眼睜睜地看著,無法改變一切。這個“符號”被如此前置顯現,有兩方面的作用:
其一,程子靈魂在全知視角中短暫升格為“大他者”。雖然在劇作中,詹姆斯·芬頓稱之為陰謀、命運,徐俊的改編臺詞也稱之為命運,但它實為父權秩序下的倫理規約與個體維持其生命本能之間,暫時無解的矛盾。“大他者”在程子靈魂這個“有限凡人”的掩護下,顯在的符號狀態出現,使得這個“矛盾”始終飄蕩在劇中人四周,讓整個悲劇都浸潤在這個暫時不可完全把握且清晰表述的符號剩余里,在這個此刻無法消解的矛盾里。
其二,程子靈魂這個看似置身事外的角色又有其局內人的身份,并以此身份對其他參與者行為合理性提出質疑:他幽靈般的游蕩使得程嬰獻子救孤這一行動的后果被時刻放置在舞臺上,逼迫著觀眾去承認一一“哪怕他做出了客觀意義上的‘偉大犧牲’,他也必須面對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如此,程嬰這一人物的張力更突出了,他在崇高與卑瑣之間,同時擁有著善良和罪惡,英雄的絕對合理性在此處被質疑了。
由于程子靈魂的始終在場,程子靈魂和擁有肉身的角色的沖突更加明顯。“幽靈與吸血鬼是拼命在我們一一實際存在的人類一一中尋找生命物質的隱蔽形式”。所以游蕩在舞臺上的程子靈魂不斷在耗盡肉身們的生存意志,即作為蜷縮在肉身們體內的實體性維度的反向力量,與符號系統認可的正向力量相互圍剿,變成促使他們向前行動的動力機制。
他需要借助和使用他者的肉身一一通過消耗或損毀他者的肉身來證明其自身的合理性。程子是被符號系統閹割掉但不死的實體,所以才能以“靈魂”的狀態存在著。他以不死的實體身份始終沖撞著這套忠義赴死、犧牲保種的符號系統,質疑符號系統的合理性,并且在符號系統的裂縫中探頭詢問,自己的死亡是憑什么。
程子靈魂和程妻都是以程嬰所持符號系統之中的一個“構成性例外”,他們以程嬰自己行動所造成的一個“傷口”的形態出現,表明他們是程嬰進入象征界時被符號系統閹割的傷口所產生的膿瘡,來不斷質疑他獻子救孤、復仇成仁行動合理性的反向力量。“只要傷口從身體的(符號性和符號化)現實中凸顯出來,它就是‘一小片實在界’一個無法融入‘我們身體’之整體的令人討厭的腫瘤。”“從符號界中被排除出去的事物,在征兆這一實在界中回歸”,以證明主人的話語并非可以說服、命名一切物,實在界是符號系統始終無法消化的實在。
程嬰的犧牲親子行為獲得符號系統男性共同體中的位置的過程中,需要不斷的與身體之內的“女性性”力量決裂,這些被排除在外的力量以一種不死實體存在著,在他協助孤兒完成了復仇之后對他展開審判。于是他在本應滿足的時刻反而載載穿行于靈魂們身側或是來到了程子靈魂的墳墓前贖罪,正是他在與實在界會面之時,通過自己的符號性死亡來反問這一切行為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