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4天,疑似李易峰蘇梅島事件女主之一的女網紅灣灣,終于寫了一份遲來的聲明。
其實吧,她是不是女主早就已經不重要了,已經是好幾年前的事情了,人家也要生活。
娛記爆料,她最近要結婚了。
所以,這突如其來的打擊,必然會影響她,33歲了找個人嫁了不容易。
而且這種事情并不是犯罪,只是大家在道德上接受不了。
這次女網紅灣灣出來回應過,估計也是覺得已經嚴重影響了自己。
不過她這聲明來得有點遲啊。
事件都發酵四天了。
其實她完全可以不聲明,再過幾天這事情就淡下去了,結果她一聲明,熱度又被搞起來了。
她的聲明很好理解就三點。
第一:直接否認自己是李易峰事件的女主角。
對于網上灣灣賬號的發言,她是不承認的。
言語直截了當,都是虛假的,都是冒充我。
當時疑似李某某的前女友在聊天記錄中說過一句話,大家應該還記著的。
蘇梅島照片是她拍攝的,那段時間她和李某某在一起。
由此似乎可以佐證胡某的言語。
但這里要提出一個質疑,李某某事件出來之前她只是一位小網紅,也就百萬粉絲。
出事之后才猛漲了幾十萬粉絲。
如果別有用心之人策劃,那應該找個名氣大點的啊。
難不成軟柿子好捏。
還有一個質疑就是收入部分,以及胡某的某些言語部分。
胡某是個小學霸,家境應該富裕,她在2008年考上了上海中醫藥中藥學專業。
高中是理科生,畢業后在上海工作,和學長情侶合租了房子,她房租一個月就要付2900。
這是相當高的。
她自己做電商、模特、美妝什么的,業務很雜,如果一開始單純靠自己應該不太行。
而且她花錢真的如流水。
她自己在視頻中說11期間,一天能花10萬,然后整容花掉50萬,如此大手大腳的女人,想想平常開銷能多大?
而且她的社交平臺前些年的分享一直都是各種旅游各種玩。
所以除非家境本身就很富裕,不然負擔不起。
如今她在上海中山公園附近租了一套160平米的三室兩衛一廳,月租21500一個月。
她自己承認目前錢掙得不夠花。
說自己已經單身四年,但在留言中卻說房子時不時男友回來小住一段時間。
結合博主曝光她好事將近,這個男票應該是交往了不是很久。
然后再按照她非富即貴的擇偶觀,男友肯定家境不俗。
雖然疑惑點很多,但沒法懷疑人家的掙錢能力,她在視頻中展現的就是一個獨立女性形象。
另外那幾個曝光明星的賬號確實是假的,辣條早在他們出來折騰的時候就說過了。
奈何沒人相信。
其實很明顯,他們的IP地址跳得太頻繁了,國外國內來回轉悠。
而胡某大號的ip地址只在北京和上海之間轉悠。
第二:自己從未做過PC行為。
整個聲明的重點,就是這一張圖。
看地址是大連人,特地跑到大連開局的。
可他一直生活在北京、上海啊。
但是用這一張圖,來對付不知道內情的網友還是很好的。
知道內情的網友很明顯就唬不住了。
首先胡某在言語中注意她強調的是一切違法行為。
她說自己沒做過任何違法行為,而pc就是違法行為。
但是她開具的卻是“無犯罪記錄證明”。
注意最后一句,未發現有違法犯罪記錄。
但是備注里面又寫了,證書只反映出具時候查詢的信息情況。
有很多網友很迷惑。
其實廣大網友只需要記住一點,“違法行為”和“犯罪”是兩個概念。
違法了不一定是犯罪,犯罪了一定是違法。
法外狂徒張三專門講了這個事情。
你沒駕駛證開車、開車違規、沒帶頭盔、闖紅燈、破壞了路邊柵欄、PC等等都屬于違法,但它不屬于犯罪。
小吳為啥能進去腳踩縫紉機,李某某為啥只是拘留了15天。
因為小吳是犯罪,罪名是QJ,而李某某只是PC。
那么怎么分別是違法還是犯罪呢?
看一下新規,我們就能很好地理解了。
2021年12月3日,上面下了一個規定《辦理犯罪記錄查詢工作規定》,里面第二條明確了:
我國國家專門機關對犯罪人員的客觀記載。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確認有罪外,其他情況均應當視為無罪。
有關人員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決、裁定,或者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辦案單位撤銷案件、撤回起訴、對其終止偵查的,屬于無犯罪記錄人員。
看,這段話很好理解了吧。
只要是不起訴,沒被法院判定的人都屬于無犯罪記錄人員。
就好比你現在把人打身亡了,我們都知道這是妥妥的故意犯罪,但是法院沒有判決你之前,你就是無犯罪記錄人員。
我開具的是無犯罪記錄證明,我的行為只是違法了,并沒有達到犯罪的程度。
所以對方自然不能給你開具違法記錄,否則就是涉及濫用職權。
所以胡某去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理所應該,如果工作人員不給她開具,或者這開具的證明上面加上違法記錄,她都可以根據法規告對方,100%贏。
故而,胡某這個證明,其實代表不了什么。
況且網上曝光的疑似行為是在2019年前,離現在好些年了,早就過了追溯期,PC一般也就6個月時間。
第三:自己對于這些誹謗,侮辱自己的內容已經報警。
這個操作和王一博一模一樣,王一博也因為深受李某某事件牽連,搞得一身臟水。
最后被迫出了聲明,但是如今聲明這個東西在娛樂圈最沒分量,反而還掉價。
同時胡某還找到了律師把那幾個大八卦號給告了。
為啥只選擇了那幾個呢?
最開始發這些信息的大八卦號,沒幾十也上百了。
要是真告,有的是胡某忙得了。
所以胡某是嚇唬他們,還是真的告這些八卦媒體,就看接下來的舉動了。
如果只是雷聲大雨點小,那就等于從側面證明了自己說謊。
如果那些八卦媒體選擇硬剛,接下來就會有更多好戲看了。
雙方肯定要進行攻防戰,為了反擊爆出更多東西。
另外我們也不應該搞那一套“受害者有罪論”。
PC這件事情上壓根就沒有受害者。
無論是當事人還是吃瓜群眾,當事人雙方皆大歡喜,吃瓜人開心吃瓜。
要說真受傷的?還真有,那就是大冤種——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