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平安北京在微博發布一則情況通報稱,近期,北京警方在偵破一起違法犯罪案件中,將演員李某某(男,35歲)查獲,該人對多次嫖娼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經總臺央視記者與相關部門核實,演員李某某系李易峰。
情況通報發布后,與李易峰有相關合作的多個品牌,緊急宣布即日起終止與李易峰的一切合作關系。
此外,各個平臺正火速下架李易峰的相關作品。
可以肯定的是,曾經登上福布斯中國名人榜的演員李易峰,其今后的演藝事業和商業版圖已轟然倒塌。
獎項取消 作品下架
李易峰1987年出生,2007年參加選秀娛樂節目《加油!好男兒》出道;2014年因古裝仙俠劇《古劍奇譚》中“百里屠蘇”一角而獲得廣泛關注 。
他此后憑借《盜墓筆記》《青云志》等劇成為流量明星,憑借《老炮兒》《隱秘而偉大》等作品而在表演上頗受認可。
李易峰被行拘的消息傳出后,包括QQ音樂、網易云音樂都下架了有關他的音樂作品。
在騰訊、芒果TV等平臺雖然以“李易峰”的名字查不到相關作品,但目前,以其作品名字在站內搜索,依舊能看到其主演的影視劇。
動作最快是央視。繼中秋夜臨時換下李易峰中秋晚會的節目后,正在央視播出的由他主演的電視劇《隱秘而偉大》在45集時暫停播出,而改播另一部電視劇《最初的相遇,最后的別離》。
《隱秘而偉大》劇照
9月11日,華鼎獎組委會宣布,根據《華鼎獎榮譽稱號管理辦法》,決定取消演員李易峰第22屆華鼎獎“中國百強電視劇最佳男主角”和“全國觀眾最喜愛的影視明星”稱號。
劣跡藝人的待播影視劇往往是制片人、導演和合作演員最深的痛。
記者了解到,李易峰目前有兩部電影還沒有亮相。一部是原定于今年上線的電影《黑金誘惑》。李易峰為男一號,王千源為男二號,張雨綺為女一號,另外還有梅婷、張國立、吳剛等實力派加盟。
另一部是由李易峰、張婧儀、韓童生、梁靜等人主演的電影《操場》,該片由真實案件改編,原本被寄予厚望。
按照之前劣跡藝人作品的情況看,兩部電影如果不“換臉”重新制作,很難“重見天日”。
而李易峰若因自身觸法導致作品擱置,有可能將面臨片方的違約索賠。
商業版圖“付之一炬”
李易峰被行拘的消息發布后,其商業代言立刻受到影響,多家企業紛紛發表聲明,終止與李易峰的合作。
據不完全統計,李易峰手握13個代言。昨日18時左右,蒙牛旗下品牌真果粒官方率先微博發文稱“即日起終止與李易峰的所有合作關系。”
圖據新浪網
隨后,知名品牌PRADA普拉達、六福珠寶、鴨鴨羽絨服、HONMA高爾夫、京都念慈菴、舒適達、沛納海先后發文終止與李易峰的合作關系。
此外,還有部分品牌疑似已經“屏蔽”李易峰的相關信息。之前與李易峰有營銷牽連了獵聘APP、百威金樽、巴黎歐萊雅等品牌的官方微博上,已搜索不到“李易峰”的相關內容。
9月11日晚間,獵聘APP官微表示,與李易峰的代言合作已于2022年7月3日到期,相關宣傳已隨合同到期終止。
天眼查App顯示,李易峰共關聯7家企業,其中4家為存續狀態,包括上海峰巖文化傳媒中心、上海峰路文化傳媒中心、上海李易峰影視文化工作室、東陽橫店李易峰影視工作室,上述4家企業均為李易峰個人獨資。
值得一提的是,李易峰3家注銷狀態的企業均注銷于今年3月、4月,其中,廈門市千藝晟博文化傳媒工作室注銷于3月15日,海南崇德里文化傳播工作室、海南崇德里文化傳媒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于4月12日同一天注銷。
李易峰的演藝高峰在2015-2017年。2015年,李易峰位列福布斯中國名人排行榜第9名,收入6900萬元。
據中國新聞網2017年報道,在“2017中國百名名人收入榜”中,李易峰以17070萬收入排名第四,堪稱年度頂流。
李易峰在資本方面多有涉足:2016年年底,歡瑞世紀以30億元的估值借殼星美聯合上市,歡瑞世紀向李易峰發行約72.54萬股股份。后在歡瑞世紀財務造假風波中,李易峰也被牽扯其中。
此外,李易峰還是A股上市公司王力安防(605268.SH)的代言人。很多股民也預測,周二開市該股票局面不容樂觀。
紅線不可碰 劣跡毀一生
去年到現在,吳亦凡、王力宏、李云迪、鄧倫、霍尊、錢楓等男星一一觸碰紅線,人設崩塌,演藝事業“見光死”。
業界人士認為,李易峰大概率和這些劣跡、失德藝人的走向一致:品牌撤銷合作關系—發微博道歉—微博隨即被注銷或禁言,從網絡世界消失—從娛樂圈消失。
昨晚,多家官媒對李易峰事件發聲:
《法制日報》發表評論稱:
“對于明星藝人來說,名氣不是擋箭牌,顏值更不是護身符。身為公眾人物,更該愛惜羽毛,潔身自好,否則再多光環也終是泡沫。”
《北京日報》也發表評論認為:
“李易峰作為新生代演員,戲演得不少,獎拿得不少,近些年來更靠‘正派陽光’的人設吸粉無數。可就是這樣一個‘頂流’,卻絲毫不愛惜羽毛,不懂潔身自好,視法律于無物,置公德于不顧,實在令人大跌眼鏡。”
很多人還記得演員黃海波,他因為嫖娼觸犯法律而消失于演藝圈。他近年來曾經有幾次非正式露面,似乎在試探著大眾的反應,但最終沒能復出。
“劣跡藝人”還會不會有復出的機會?
去年。中國演出行業協會2月5日正式對外發布《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明確:
受到聯合抵制的演藝人員需要繼續從事演出活動的,本人或者所屬單位應當在聯合抵制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向道德建設委員會提出申請,經道德建設委員會綜合評議后,給予是否同意復出的意見。
而具體評議標準將由道德建設委員會另行制定。
同年,《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文藝節目及其人員管理的通知》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從嚴整治藝人違法失德、“飯圈”亂象等問題,旗幟鮮明樹立愛黨愛國、崇德尚藝的行業風氣,《通知》提出八項要求,包括堅決抵制違法失德人員、堅決反對唯流量論、堅決抵制泛娛樂化、堅決抵制高價片酬等。
中央宣傳部于也印發《關于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
加大對違法失德藝人的懲處,禁止劣跡藝人轉移陣地復出。規范明星廣告代言。
提高準入門檻,規范藝人經紀,嚴格執行演出經紀人資格認證制度。及時對違法失德人員和縱容違法失德行為的經紀公司、明星工作室進行行業抵制和聯合懲戒。
可見,明星如果不珍惜自己的事業和光環,抱著僥幸心理屢次違法,觸碰紅線,必將為此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