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據韓媒報道,演員劉珠恩用極端的方式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年僅27歲。
她在遺書中寫道:“我非常想要演戲,但是很不容易。演戲是我的全部,也是我的一部分,但是生活太難了,非常感謝所有愛我之人,以及我愛之人。”
對于她的離世,網友們紛紛不已,花樣年華,大好的年紀卻選擇輕生,著實令人倍感可惜,有人不解,“既然演不了戲,不演不就好了,為什么要輕生”,有人感慨,“韓國娛樂圈真的是太黑暗了,把人一個個都逼得自殺了……”
確實,一入韓娛深似海,韓國娛樂圈這些年來出現了太多藝人自殺、抑郁、受迫害的事件。
據不完全統計,自從進入21世紀以來,韓國娛樂圈已經有超過30位藝人自殺,特別是在2019年,僅50天的時間里就有崔雪莉、車仁河、具荷拉三位韓國人氣明星相繼選擇自殺,頻率極為罕見。
不禁好奇,如此頻率的自殺事件,韓國藝人為什么會這么慘?韓國娛樂圈藝人光鮮亮麗的背后,又經歷了怎樣的黑暗?
劉珠恩在遺書中寫道,“自己很想演戲,但是很不容易”,我們不知道她生前經歷了怎樣的困難才導致她如此走投無路。
但是從韓國娛樂圈往日發生的各種事件中,我們完全可以看出,想要在韓國娛樂圈順利發展,確實很難。
一、奴隸制合同、低收入
央視曾做過一期節目,專門講述韓娛圈典型的奴隸制合同和低收入等各種潛規則。
可以說,韓國藝人的待遇跟我們國內藝人相比,真是相差甚遠,他們所經歷的每一條潛規則,在我們看來,都是在刷新對人性認知的下限。
首先,韓國藝人跟經紀公司簽約的合同一般都是7到15年之久,而這個合同期還不包括公司培養藝人的時間。
換言之,公司先培養你幾年,等到你能夠為公司帶來效益之后,這份合同才算正式生效,就好像賣身契一般。
其次,韓娛圈的藝人在公司眼里就是賺錢的機器,公司會在藝人有賺錢能力的時期,極力地壓榨藝人。
簡而言之,藝人出道后,他們的時間歸公司支配,幾乎不是在演出就是在演出的路上。
韓國偶像組合JJCC的前成員麥亨利就曾在采訪中透露:“你可能要每天工作24小時”。有的藝人甚至在連續高強度工作后,直接暈倒在舞臺上。
最后,跟我們國內一些明星動輒幾百萬幾千萬的酬勞不同,韓國藝人的收入一般都很低。
他們的收入大多都會被經紀公司抽走9成,只有剩下的一成才屬于藝人,而如果藝人是以組合的形式出道賺錢,這筆收入則會是所有成員平分。
據韓國國稅廳此前發布過的一份關于韓國出道藝人的收入調查顯示。
除了處在娛樂圈金字塔頂尖的少部分大牌藝人收入較高之外,其他的有超過9成的藝人平均年收入僅為700萬韓元,也就是人民幣4萬多。
我們先不說這個數字低于韓國普通工薪階層收入平均值一事,單拿他們這份收入跟我們國內的18線藝人相比,也是相差甚遠。
此前,某自稱“38線女演員”的一位藝人曾在網上自曝,稱自己一年最多只工作6個月便能拿到24萬的收入。
而且她還透露,在開工劇組較多的時候,一個普通的18線演員也能輕輕松松做到年入百萬,收入頗高。
可惜即便是這樣,還時常會有藝人賣慘。或許他們忘了,跟韓國藝人相比,他們其實已經很幸福了。
而事實上,我們看到的韓國藝人的“慘”和韓國娛樂圈的黑暗,還只是韓娛圈潛規則的冰山一角。在更殘酷的潛規則下,韓國娛樂圈的女藝人,臺上光鮮亮麗,臺下卻過得“生不如死”,凄慘萬分。
二、潛規則
13年前,韓國女藝人張紫妍自殺案整個韓國社會,而韓國娛樂圈骯臟又殘酷的潛規則,在她的遺書中被揭露得明明白白。
她在遺書中寫道,她曾被迫向31人提供了陪酒陪睡的服務,而在陪他們的過程中,她還要被迫遭受這些“大佬”的虐待和玩弄。
更令人發指的是,哪怕是她父母的忌日,張紫妍都無法避免要進行服務,一旦不服從就會遭到毒打和虐待。
她在遺書中寫道,為了讓她更好地陪酒,她還被灌藥,身體長時間被藥物控制,像動物般被虐待,甚至還被帶去做了絕育手術……
31人、100多次侵犯、被權貴換著花樣玩弄……張紫妍在遺書中揭露的一樁樁一件件潛規則,無一不在刷新著人們的認知下限。
張紫妍的遺書撕開了韓娛圈的遮羞布,揭露了娛樂圈的黑暗面,但韓娛圈已是一潭絕望的死水,狂風也掀不起半點漣漪,潛規則繼續,藝人自殺不斷……
據韓國國家人權委員會2010年發布的《女藝人實際人權狀況調查》報告顯示:
60%的女演員,曾被要求向社會上有地位的人士提供性交易,12%的女星,承認有“陪睡”行為。
這是人性的悲劇,也是韓國藝人的悲劇。
經紀公司的背后是財閥,是政商界大佬,這些權貴是娛樂圈潛規則的受益者,他們為潛規則提供庇護,潛規則向他們提供服務,互為遮掩。
而對于韓國一些經紀公司來說,藝人只不過是他們換取更大利益的“犧牲品”。
有位網友形容得很好:韓娛圈這臺造星機器吞噬著無數少男少女的青春和夢想,產出的卻是沾滿血的鈔票。
24小時高強度工作、奴隸制合同、低收入、陪酒、強迫陪睡、遭權貴玩弄……這些潛規則摧殘和折磨著藝人,韓國娛樂圈的潛規則遠比你想象中要黑暗。
而面對這種黑暗殘酷的潛規則,很多藝人卻無力反抗。
你可以拒絕,但反抗之后需要面對的就是巨額違約金、行業打壓、雪藏,甚至是打罵虐待。所以只要你還想在韓娛發展,向潛規則妥協,似乎成了另一種“潛規則”。
就像劉珠恩所說的那樣,她好喜歡演戲,但是太難了。
三、總結
我們不知道她經歷了怎樣的困難,但她的自殺不免讓我們想到那些不堪精神摧殘和肉體折磨的韓國藝人,他們是有多么絕望才會選擇用輕生來擺脫痛苦。
這就是韓娛圈的黑暗,似乎,韓國娛樂圈的一些藝人,從入行之初就已經輸了。
最后我不得不提一下我們國內的明星藝人,他們跟韓國藝人相比,所處的環境和所受到的待遇簡直太好了。
一線二線明星,動輒一部戲就有數千萬的片酬,哪怕她演技不好,即便是她靠摳圖、替身,不背臺詞也能輕松拿著遠超韓國藝人的高收入。
而一些“過氣藝人”,即便是無戲可拍,僅憑往日積攢的一些人氣也能靠著商演和直播收入不菲。他們享受粉絲追捧,光鮮亮麗。
可即便如此,一些明星藝人仍不珍惜大好環境,他們睡粉、偷漏稅、不敬業,不是私德有虧,就是違法、耍大牌。
恕我直言,這種“作死”且毫無正能量的藝人,留之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