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讓我評論這個惡魔披著白大褂,混充在天使隊伍里招搖撞騙的故事。
這個事情很長,我們給不知情的讀者簡短地描述下。
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急救中心的一個副主任,叫做劉翔峰,他涉嫌嚴重違法。
從網絡上舉報的正在調查中的內容來看,是說這個醫生,他在病患根本沒有相關癥狀的情況下,為了收取高額的手術費,就給人瞎動刀。
你好比說沒有癌細胞,他就把人的健康器官給切了,你再比如誤診,他就隨便切除好的器官說那是病患,還比如他大量的虛報手術的用材,用藥,每月的灰色收入高達幾十萬,即便如此,仍然要克扣年輕醫生每天50塊的值班費。
總結一下,就是賣假藥,做假手術。至于虛報賬目之類的相比較而言,都是其次的。因為前者已經是重大的惡劣的違法犯罪行為了,如果被查實的話。
這個事情的過程就是這樣的。我的看法由淺入深,分三個層面。
第一個層面,針對劉翔峰個人。
毫無疑問,如果舉報的內容屬實,或者有其中部分屬實,單憑做假手術,這已經是令人發指的犯罪行為。涉嫌重大的對他人造成人身傷害。
所以我說,這是一個披著羊皮的狼,是一個披著白大褂,混充在天使隊伍里的惡魔。
這是站在他個人的視角看問題,此人完全沒有底線。
賺錢,貪婪,這都不稀奇,這是人性。但是利用信任自己的病患,甚至是不惜致他人死亡或者殘疾的手法去賺錢,簡直令人發指。
不是魔鬼都干不出這種事兒。
第二個層面,怎么做到不穿幫?
其實你稍微動動腦筋就會發現這事兒極度不正常。
你想一想,一個醫生,你說他一輩子當中有一次做下了這種事兒,或許有可能不被發現。但是劉翔峰這個人,他幾乎是天天這么干,月月這么干。
因為單從舉報材料看起來都是鋪天蓋地的。
這就讓人難以置信了,因為醫療的過程,是有記錄的,有詳細的病例。誰送檢的,誰拍的CT,誰化驗的,送驗的醫生,化驗的人,以及審核的人,三方都是要簽字畫押的。
為什么要做這個事情,就是為了防止醫療事故發生后,無法還原整個過程,變得扯皮,或者說,沒法追溯到相關的責任主體。
所以你想想看,就憑他一個人,他是怎么做到不穿幫,不露餡,一直這么搞一直這么搞?
你從大數據的角度都難以置信。就好比有100個病患,按照概率,其中5個是最花錢的那種患者。
那么大部分醫生接待的病患里面最花錢的都應該在5%上下浮動。結果到了你劉翔峰手里,變成50%了,最花錢的病患都集中到了你這里,數據也說不過去呀。明白么?
再加上舉報的人里面,有些是他的同事,有些是他的實習生。而且你從這些內容來看,似乎他對待下屬的方式非常刻薄,連50塊錢的補貼都要克扣。
那這不合常理呀,做這些事情應該要堵人家的嘴呀,怎么能這么囂張?
所以我很難相信沒有人罩他,就靠他一個小小的副教授,能整出這么多幺蛾子。
而且我注意到一個現象,就是官方出動了紀委,這么大陣仗不可能是針對一個醫生去的。
那應該是想到一塊去了。這事兒要全面徹查。看看到底是為什么。是怎么繞開這么多流程管控的。
第三個層面,回歸醫療的本質。
既然話趕話說到這里了,我們應該進一步思考一個問題,那就是醫療的本質是為了什么。
醫療當然是要賺錢的,這不僅僅是一個神圣的工作。這也是一個產業。不賺錢,就沒法研發新藥,沒法讓醫療技術進一步突破。
但是我們也要看到事物的另一面。
人,終究是一種生物,他不是一臺機器。機器你可以定義一個標準,什么是合格的,可是人,很難講的。
人終歸是會老的,也一定會死,只要這個大的自然規律沒有改變,那么針對人的醫療和修機器,就是不一樣的。
修機器你可以換嘛,什么零件壞了換什么,理論上機器是永生的,你可以不停地換。無非值不值。
人們最后是覺得機器不值得修了,還不如新的便宜,才報廢的。
可是人不一樣,人是一個注定要報廢的生物,這是一個誰也繞不開的話題。
那么怎么樣是合理的治療,怎么樣是過度的治療,怎么樣是毫無意義的治療,或者說,僅僅是為了提供經費的治療,這里面是需要拿捏的。
你就說一個人,大家都知道他必死無疑,渾身插滿管子,再痛苦的以植物人的形態熬十年,到底值不值得,這不是一個醫學問題,這是一個倫理問題。
到底值不值,你得看病患本人的意見,也要看親人的意見。這不完全是個醫學問題。
可是回到現實中,我們會發現一個很顯然的問題。那就是道德有時候與利益就是相違背的。
你會發現過度治療的病患才能提供最大的收益,那到底怎么選?作為院方,作為醫生,怎么選?
美國在這個領域,比我們走得更遠,我們其實可以看一看他們遇到的各種問題,畢竟咱們是摸著鷹醬在過河。
美國有兩個行業是非常賺錢的,一個是律師,一個是醫生。
所以有時候你不要光看美國的GDP比你高,你還要看看他的GDP是由什么組成的。
你比如美國的GDP當中有很大一塊是由律師行業組成的,這一點在我們這里,占比極低。
你說到處充滿了訟棍,天天打官司,是不是生活就會更幸福,是很難說的。
《是,大臣》里面漢弗萊有句臺詞,一個部門一旦成立了,不管它當初是為了什么成立的,它后來的宗旨都會變成想盡一切辦法證明自己的存在是合理的,并試圖擴大自己的范圍。
你擱在行業上看也是這樣的。美國的律師們想要賺錢,賺更多錢,就不得不去挑訟。挑訟就是攛掇雙方打嘛,畢竟雙方打得越激烈,自己的收入越高。
可是我們想一想,是不是雙方打得越激烈,就越符合當事人的利益呢?
不一定的,當事人的利益有時候和律師的利益是不一致的。
你想通了,就這點事兒。病患的利益和醫生的利益,到底是不是一致的,這是值得思考的。
在這一點上,美國開了一個壞頭,或者說他們沒有找到最合理的方向。
為什么美國叫個救護車,動輒幾千上萬美金?
因為一開始,是美國的醫療機構想盡辦法掙錢,然后是患者發現太貴,受不了,于是保險公司介入。保險公司介入之后,患者無所謂了,反正自己買的是保險,就像你撞車,又不是你自己掏錢賠。
那么接下來,進入第二個博弈的階段,就是反正有保險公司兜底,醫療機構就會傾向于進一步增加費用。
可是保險公司終歸也是要賺錢的,怎么辦呢?就只能提高保費。那么保費最后高到無法支撐,誰出來了?
奧巴馬出來了。
這就是12年前,奧巴馬搞的那個醫療法案,大概的意思就是每個美國公民都要強制買醫保,受雇者由公司出。
但是錢是誰出的?歸根結底是中產階級出的,那么到了特朗普時期,又被廢除了。
這就是一個發達國家在這個問題上走過的彎路。你看到他們做了很多嘗試,雖然最后是失敗的。
也就是說人類到目前為止沒有成功經驗,我們能看到的,都是失敗的教訓。
這就是第三個層面的思考,我們要找到一條路,要想辦法把醫生,醫院的利益與患者的利益統一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