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之戰》中有一個案例,男歌星鐘有唯拋棄陪他渡過難關走向輝煌的糟糠之妻姜嵐,另娶年輕美貌的嬌妻。
當初進入婚姻時信誓旦旦深情的他,如今卻變得冷漠無情,只愿意拿出10%的財產給姜嵐。他說:
“你沒有資格分割我的婚前財產。”
其實,兩人在一起已經有了25個年頭,可是鐘有唯卻要等到事業有成才愿意成家,所以兩人在幾年前才正式結婚。
如今,愛沒了,姜嵐已經45歲了,她只想拿到屬于自己的那份財產,從此離開這個負心男,過自己的太平日子。
可是,鐘有唯卻覺得她太貪,他要把更多的錢留給他將來的妻子,就是那個新歡蘇雯慧。
也許生活永遠都會交給你一道選擇題,選擇愛情還是面包,有時你以為的兩全其美,其實只是裹著甜醬的面包。
當婚姻走到盡頭時,她們終究明白,原來給自己帶來安全感的還是當初嗤之以鼻的金錢,原來現實就是如此真實,令人無法直視,卻是那么諷刺。
曾經共患難的原配,到了最后,卻往往敵不過新歡。
姜嵐陪伴了鐘有唯多年,從他一個默默無聞的歌手一直成為耀眼的歌星,兩人戀愛多年才結婚,可是結婚才短短幾年,兩人便已經相看兩厭,鐘有唯又愛上了年輕美貌的蘇雯慧,對姜嵐只有厭棄而沒有絲毫的留戀。
如今她已經45歲了,沒想到曾經同甘共苦的男人卻背叛了她,將她棄之如敝屣,主動提出要離婚。
看到鐘有唯的冷酷無情,姜嵐決定放棄這段婚姻,但是要求分割30%的財產。可是因為兩人戀愛多年才步入婚姻,所以鐘的大部分財產在法律中界定為婚前財產。
作為她的辯護律師,顧念感同身受,她理解姜嵐的痛苦,答應為她爭取利益最大化。
鐘有唯耀武揚威地帶著第三者蘇雯慧前來談判,眼神冷漠又犀利,這一行為再次刺痛了姜嵐。
姜嵐說:“小鐘,我本來以為今天只是我們兩個人談。”
鐘有唯卻拉著一張臉說自己從來沒有想過要單獨和她談這件事,“而且這件事也和慧慧有關系。”
蘇雯慧更是得意洋洋地向她挑釁:“姜女士,今天我的到來,讓你不舒服了嗎?”
可見,此時鐘有唯的心中對妻子不僅沒有半分愧疚,反而是一種厭倦感,急于想要甩掉她,考慮更多的是新歡的利益。
婚姻走到了盡頭,即便無法回頭,作為一個有擔當的男人,至少應該有始有終,畢竟曾經愛過一場,即便不愛了,也不應該在最后的關頭帶著小三來羞辱妻子。
律師拿出修改后的協議,“本來嘛,姜女士是無權分配鐘先生婚前財產的,現在能夠拿到15%,已經很多了。”
顧念當即拒絕了,對方律師說,那只能去法院起訴,那樣的話最多也只能拿到15%,或許會更少,完全沒這個必要。
姜嵐卻凝視著鐘,問他:“一定要這樣嗎?”
也許,到了這個時候,姜嵐還對這個男人抱有最后的幻想,覺得他會看在昔日的情分上對自己網開一面,念在過去的情分上,不至于做得太絕情,鬧得太難堪。
即便是這個男人狠心地背叛了她,而且今天還故意帶著第三者前來羞辱她,她依然口口聲聲叫他“小鐘”,可是鐘有唯卻冷漠以對。
她不知道,如今的自己在鐘有唯眼中是一個刺目的存在,如同服上沾的粒飯黏,急于撇清關系而后快。
看到姜嵐眼中的傷痛和哀傷,鐘沒有絲毫不忍和憐憫,反而是滿臉厭惡,他鄙夷地質問道:“我沒想到,你是這么一個貪婪的女人。”
顧念看不下去了,“貪婪嗎?這個女人在過去的25年中,默默支持你的事業,為你操持家務,25年占用了她生命中將近30%的時間,這該怎么算?”
鐘有唯啞口無言,對方律師說:“不不,你在偷換概念,如今離婚了,我們談錢不談感情。”
其實,這何嘗不是鐘內心的想法呢。
離婚了,就談錢不談感情。沒有了錢,這個男人就只想快刀斬亂麻,徹底和這個女人劃清界限,好開啟他的下段美好人生。
自私又絕情。
就在這個時候,顧念在鐘有唯的粉絲群得到一個消息,得知鐘有唯和蘇雯慧即將在巴厘島舉行婚禮。
可見,如今鐘有唯是急切想要和姜嵐做一個了斷,快速拿到離婚證書,好重新進入下一段婚姻。
豐盛和顧念決定和對方來個拖延戰術。
顧念堅決地說:“如果達不到30%,那就上法庭,我們可以要求申請延期開庭。”
一旦上法庭起訴,那就是持久戰,那么他和小女友的婚禮也會無限期壓后,鐘有唯無奈下只好答應分割30%的財產。
豐盛和顧念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終于完成了客戶的委托,兩人不禁擊掌慶賀,可是,已經如愿以償的姜嵐卻并沒有表現出高興的神情,她的眼中滿是落寞和無奈。
其實,姜嵐雖然步步緊逼,要求對方分割30%的財產作為離婚條件,可是要錢表象的背后,是她對這個男人,對這段婚姻的不舍。
可是,這個男人卻已經無心戀戰,只想快點從中抽身而去。這樣的反差,比蘇雯慧的冷嘲熱諷更加傷人。
也許,當男人的心已經走遠,無謂做苦苦留戀,談錢走人,才是最明智之舉。
本來一切即將塵埃落定,沒想到,鐘有唯在趕來簽署離婚協議的路上出了車禍,已經昏迷不醒。
如今的局面非常微妙,如果鐘有唯一直昏迷不醒,他名下1.2億的財產就歸姜嵐全權管理。
鑒于,鐘有唯出事前修改了遺囑,取消了姜嵐的繼承權,把名下的全部財產都留給了蘇雯慧,那么就意味著,一旦鐘有唯離開人世,那么所有財產歸蘇雯慧所有。
姜嵐此時已經無心關心財產的歸屬感了,她看到昏迷不醒的鐘有唯,傷心地痛不欲生。
醫生明確講明鐘有唯腦部受傷嚴重,只能靠藥物和儀器維持生命體征,而且只有百萬分之一蘇醒的可能。
另一名老醫生說曾經見過一個昏迷21年奇跡般蘇醒過來的病人。
面對這樣的局面,兩個女人之間的意見卻完全相左。
姜嵐覺得鐘有唯是一個熱愛生活的人,她請求蘇雯慧給鐘一個重新蘇醒的機會。
蘇雯慧卻言之灼灼地反問道:“你們名為夫妻,其實早就莫同路人了。可是我不一樣,我了解他,我尊重他。我知道他一個天生的歌手,有一個熱愛自由的靈魂,他絕對不會想要被禁錮在一個維持生命的設備里。我不允許他承受這樣的折磨。”
兩人的話似乎都有道理,但是都不免有著各自的私心,蘇雯慧眼看鐘有唯醒過來的希望不大,不想陷入長久而無望的等待中,所以她寧可放棄對鐘的治療以便盡快得到財產,這就是一種現實的私心。
姜嵐如今還愛著他,可是他卻愛上了別人,也許這個時候的鐘有唯才會完完全全屬于自己,這種私心卻帶著一種心酸和悲涼。
兩人為了得到鐘有唯的監護權,展開了新一輪的爭奪。
姜嵐寸步不離守在鐘有唯身邊,哼唱鐘有唯當年寫給她的歌,回憶著兩人年輕時打拼的艱辛,現在回想起來卻是一種甜蜜,同時她也感慨:“其實生活還是簡單一點更好。我要是知道奮斗了半生,是現在這個結果,我寧愿選擇當初不開始。”
現實生活總是如此讓人悲喜交加,當兩人一無所有時尚可同舟共濟,當功名成就時,愛情就悄悄溜走了,我們變成了我和去,曾經的時光也無法追回。
如今,姜嵐只能獨自守候著鐘有唯沒有意識的軀體,也許這樣的他才不會抗拒,不會逃離,這樣的愛太卑微,這樣的守候何嘗不是一種折磨,可是,姜嵐依然欣然接受。
姜嵐為了讓鐘有唯有一個好的環境,她在顧念的陪同下去鐘的工作室拿鐘有唯的東西布置病房,希望鐘有唯能盡快醒來。
一看到姜嵐,蘇雯慧便咄咄逼人,“我反對,你憑什么到我這里來搬東西。”
這時,鐘的助理出來解圍,說是他讓姜嵐過來的,蘇雯慧方才罷休。
雖然如今鐘有唯還尚在世,而姜嵐是他的合法妻子,可是蘇雯慧卻已經迫不及待地以女主人自居,她如今關心的不是鐘有唯的生死,她關心的只是財產的歸屬。
她甚至不顧法律規定,要律師幫助自己盡快拿到鐘的財產,因為她和鐘已經有了一個四個月大的女兒。
姜嵐無意中聽到這個消息,內心五味雜陳,可見,那個男人早就在婚內出軌,并且有了和別人的孩子。
姜嵐愛過,恨過這個男人,可是如今她卻都放下了,她只是想著在他身邊陪著他。而現在鐘有唯所有的財產還是歸姜嵐,所以她也再次擬定了協議。
協議中有三點:
第一,除了醫務人員,沒有她的允許,任何人不能進入鐘的病房;
第二,以鐘有唯的名義成為一個基金,去幫助像他一樣熱愛音樂的青年歌手自創新曲;
第三,給鐘有唯和蘇雯慧的女兒每年50萬的撫養費,直到她成年為止。
在姜嵐的心中,錢財只是身外之物,她所想所愿的只是,鐘有唯平安,并且幫助他實現自己的愿望,愛屋及烏而善待他和別人的女兒。
可見,姜嵐所想要的只是這個男人的愛,而不是他的財產。
看到這里,我不禁在想,如果反過來,是蘇雯慧得到了財產的處置權,她會毫不留情地拿走所有,既不會搞什么基金,更不會給姜嵐留下一分一毫。
也許這就是妻子和小三的最大區別吧。
或許,當初的鐘有唯也曾許諾要愛姜嵐一生一世,可是,他還是背棄了這份愛。
然而姜嵐卻還是對他抱有幻想,希望這個男人能夠回頭,即便是他已經另有新歡。也許最后姜嵐終于可以好好陪著她愛著的小鐘。
可是這樣的境遇實在太過酸澀,我不知道是不是該去責怪她,為何會如此執迷不悟,可是我卻又能夠看懂她那顆傷痕累累卻不愿意回頭的心,愛是沒有理由的,所以無法也不忍心說她太傻。
也許,這就是為何原配總是斗不過新歡,原配要的是情,而新歡卻只要錢,沒有情愛的心必定既硬又冷,所以才會無堅不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