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軍的官司,給社會傳達了一個危險信號,就是一個女生可以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指控一個男人,即便最后指控不能被石錘,男人也會身敗名裂,社會性死亡,而女生完全不用付出任何代價,甚至在獲得同情的同時還可以收獲大批粉絲,炒紅自己。
女權主義一直要自由平等,自由平等并不等于可以把男性的權益隨意按在地上摩擦,社會公平,不能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記得不久前,一個朋友談起他單位女生的情況,所有女生都單身,包括幾個七幾年的和幾個零零后,她們的擇偶標準是未來的老公有房有車,會做飯,能做家務,不能跟父母住一起,收入要高,還要年輕,個子要高。
這個是只有在小說、影視劇里才有的主角光環,現實中卻被很多女生當作篩選標準,在這一點上,男女就已經不平等,有這樣完美的男人,難道他就對另一半沒有要求嗎,這顯然是不合理的,自己也不是沉魚落雁,也不是傾國傾城,說白了就是自己一點都不想付出,只想躺著摘果子。
每每遇到朱軍這樣的緋聞事件,都會有一些女性知識分子跳出來幫兵助陣,著名編劇李亞玲就是其中一個,朱軍勝訴了,她發文道歉,可現在的道歉已經變得蒼白無力,朱軍失去的人生,豈能是一句道歉能彌補的。
媒體和社會應該反思一下,女權主義給社會帶來的危害,比男權并不小,在性別同權的問題上不能矯枉過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有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的權利,同時惡意誹謗也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朱軍失去的一切,也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去捍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