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都好好的”,董子健既然想要他和孫怡好好的,為什么還要離婚?有什么非離不可的理由嗎?畢竟他倆平時看著挺甜蜜的,實在想不到他們過不下去的原因。
現在有些人一個不開心就要離婚,其實想想,離了婚再找一個還不是又要重新經歷一遍經歷過的事,還不是照樣要磨合,照樣從新鮮到平淡,這樣換來換去的有什么意義?所以,夫妻之間如果不是有大的原則問題,真的沒必要非離不可。
我看他倆的性格都挺好的,如果是為了一些生活常見的瑣事而離婚,那真的很不值得,跟誰過不都會有這些問題嗎?如果是因為感情進入七年之癢而離婚,那就更不值得了,因為所有的感情都會有這么一個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