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幸福到萬家》,幸福只是想給秀玉出氣,要的是名聲
慶志只要不走歪路前途光明,亞妮結婚后也不會消費降級,亞妮自己能掙錢結婚前什么樣婚后還是什么樣,她還是獨女如果過得差父母絕對會貼補她,其他家庭可能還要擔心結婚后還要拿錢貼補婆家,但是慶志貔貅一樣的人是不可能往外拿錢的,不收割小妹的賠償金就不錯了。不用贍養公婆,公婆養老全靠幸福家,幸福收入高能力強完全不會麻煩他兩(想麻煩他們也不會出手),生活不要太好。
慶志是不地道,但也不至于如你說的那么不堪。他們倆結婚后,肯定還是過他們自己的日子,雖然原生家庭對慶志的要求是既然把你供出來,你就得管這個家,慶志的老丈人就是如此,亞妮的媽媽一直防著呢,所以也不至于太過分,有老丈人把著,關鍵是慶志自己因為是家庭寵著供出來的,所以他最大的問題是家庭再給他一切都是理所當然,房子首付,婚禮支出,但是對這個家庭他真沒多大用。
反倒是成了壓倒秀玉的最后一根稻草,而秀玉恰恰希望得到他支持卻得不到。至于對原生家庭的繼續吸血,估計不會了,因為他原生家庭的嫂子會承擔責任的,電視劇最后幸福成了萬家村的當家人,她家也不會差到哪里去?慶志還不如他哥,關鍵是候看的清。幸福和慶志讓人明白一個道理:書讀得多,人不一定行,無論是視野還是品質。幸運也是這樣的代表,四年本科法律都念到姥姥家了,從被侮辱者到與侮辱她的人同流合污,眼界和品質都不在線。
尤其是知道姐姐回家開民宿,居然一直反對,一分錢都不給,還不如律所的幾個法律意義上的外人。大家都提到的,民宿開業,沒到現場的恰恰是慶志和幸運。何幸運當然知道賠償金是無效的,所以她除了草擬合同還做了一件事就是告知不能讓懂法又不肯隱忍的幸福知道,她認為這個違約金可以震懾住農民,這已經不是法律問題了,這是欺負農村人不懂法的問題。幸福在創業的時候就在爭取萬家莊的支持。
而修路本身也是村里幫扶商戶的一種手段,這要和私人恩怨分開說,村民也好,商戶也好,是有理由申請村集體的幫助的,尤其是幸福已經提前告知過關于旅游項目帶動村里發展的規劃,村里劃批同意的那一刻,這就不是一件私人的事兒,是萬傳家回款不及時的拖欠,而不是就應該不修路,修路是必然。所以說幸福不欠他們什么。另說因為萬傳家的愧疚背地的一些想法,你任何人侵犯了別人的合法利益都相當然的補償。
可否考慮過被害人愿不愿意接受這種補償形式呢?現實中有的人家選擇諒解給錢就行,有的人家卻只想讓你償命。這得是被害方自己的選擇,不是硬塞就行的,你買100塊的大米不給人錢 ,背地往人家門縫塞十塊錢。覺得幸福只是想給秀玉出氣,要的是名聲,畢竟秀玉什么也沒得到;然后萬家集團是萬家集團,這個和解書是私人的啊,而且違法,她妹妹賺昧良心的錢當然該打了。
現實中大多數人都是她這樣,她一直鬧脾氣主要還是因為賠償沒滿足她,她父母沒啥眼界30萬賠償就知足了,要是把錢要足且盡量滿足她的上學要求那她肯定就消停了,我要是她父母最起碼要一百萬賠償,同時還得要求萬家出錢找關系讓她出國上學。幸福到萬家我看了幾集,沒把它往正劇上靠,就是覺得還看的下去會對故事發展方向有好奇心,沒太研究演技,覺得還行沒讓我出戲,不過這兩天沒看了,一個是被氣的,另一個是突然就感覺它沒了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