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
在華語樂壇中有不少演唱組合,都曾經有過輝煌時間,彼此感情都很要好。但是一直堅持二十多年組合,還真的不算太多,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利益。畢竟每個人在組合里負責的工作不同,自然錢不一樣。而鳳凰傳奇算是“特殊”,24年都沒有解散,收入對半分。
“包裝”樂隊組合最厲害的就是韓國的sm公司,不知道“搞出”多少的樂隊,譬如神話組合、F(X)、少女時代、EXO等。但是這些沒過幾年,就陸續的宣布解散。中國也是有不同樂隊組合,像TF boys,熱度維持不錯。不過目前處于單飛不解散,三小只很少在一塊,每個人發展方向不同,同臺機會不多。
這么多組合里面,鳳凰傳奇應該算是一個很特殊。成立于1988年。外界分析兩個人堅持那么多年沒有“鬧崩”,就是彼此都有情有義,你幫我一把,我拉一把。兩人多年來堅持“平分收入”,堅持男女之間就是合作伙伴。事業紅火后不少人為玲花打抱不平,玲花總是出手維護,我們已經組合走過20多年,將來還有再走50年。
1998年18歲玲花來到深圳找,一年時間落魄只好歌舞廳應聘當歌手,遇到當時擔任歌舞廳音樂總監曾毅,對方打扮像一個小流氓。那時玲花還覺得他丑,一開始曾毅是玲花的頂級上司,彼此關系并不熟。那段時間他是玲花,還因為對方遲到,毫不留情罰款500元。真的把玲花氣的要死,發誓將來一定要“報復”他。
雖然那時看不慣,但是不可否認兩個人是好搭檔。玲花成為舞廳的歌手之后,經常獨自一個人上臺演唱。因為舞蹈經驗不足,難免會出現冷場,每次靠曾毅救場,效果出奇的好。老板建議兩個人成立組合。就這樣搭檔成為“酷火組合”,曾毅效仿就是大s現在老公。
一開始事業起步時,兩個人都沒有伴奏,只能放別人的音樂。然后用自己的聲音把別人的聲音給“壓下去”,造就玲花高亢的嗓音。那段時間兩個人都很拼,一天練歌就高達十幾個小時,幾乎是沒有休息時間。讓兩個人事業迎來騰飛,那段時間一個月能賺1萬多,在深圳都算高水平。
如果不是2003年那首《月亮之上》,可能兩個人都沒想當歌星,賺幾年錢就回老家。當時有一個人找到玲花讓她唱那首歌,玲花最初是不愿意,但是耐不住對方誠懇,最終就有了第一版《月亮之上》。有唱片公司主動找到玲花,想要將她包裝成歌手,玲花提出的“條件”就是把曾毅帶去。這個決定對兩個人,都算是冒著很大風險,畢竟他們在深圳已經算穩定,這次等同于從頭再來。
現在鳳凰傳奇很紅,當年吃了好多苦頭,一度淪落到“借錢”。雖然唱紅那首歌,但是那時盜版風氣太流行,兩個人其實沒賺錢。為了擴充名氣,兩個人“搭錢”公益去各地演唱,最落魄那段時間需要靠借錢過日子。
玲花張不開口,每次都是曾毅出去,借來錢分給她一半。熬過了最艱難階段,直到兩個人上了春晚,才迎來事業爆紅。兩個人是事業上好伙伴,生活中好朋友,但不是愛情。現在都已經有各自家庭,事業上互相扶持,賺的錢對半分,相處關系挺和諧。
小結
無論是玲花還是曾毅,兩個人對彼此態度,真的很真誠。事業最落魄時,一起攜手努力走出來艱難時刻,成就今天成就。這份感情都超越金錢,缺一個人就不會走到今天。不要為玲花打抱不平,人家心甘情愿,外人何必在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