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向天再借五百年》的作曲家張宏光回應PDD唱歌被索賠事件,他表示索賠金額不重要,重要的是借此呼吁各界對音樂版權高度重視,讓更多音樂人的勞動付出有所回報,激勵更多創作者去創作出更多優秀的作品,可讓人怎么也沒想到的是PDD的粉絲各種嘲諷作曲家想錢想瘋了,直言歌手出歌就是讓人隨便唱得,毫無版權意識。
小編可以非常負責任的告訴PDD的粉絲,人家作曲家維權是合情合理的,PDD的直播是商業活動,在這樣的場合演唱別人的作品就是需要事先購買歌曲版權的,說的直白一點就是,歌曲大家私下了可以隨便唱,但絕對不能用別人的歌曲賺錢,小編這樣說不知道大家能不能理解,下面小編給PDD粉絲解釋一下那些法盲言論。
KTV歌曲版權問題
可以看到很多PDD的粉絲在說自己在KTV唱歌不用給版權,小編親自去問了多家KTV的老板,他們都表示自己是需要支付歌曲版權的,而且對與版權的監督非常嚴格,一旦沒有支付歌曲的版權費,那歌曲就就直接無法播放,當然這一點大家可以去當地的KTV進行確認,一定是沒錯的。
說白了就是老板幫顧客支付了歌曲的版權費,而這部分的錢就包含在了收費中,于是導致很多人不知道KTV是要支付版權費,當然這個事情大家要是不知道小編也覺得情有可原,畢竟這些都沒有公開,如果不是干這一行的,基本都沒有去注意過,當然版權意識的強的人是肯定能想到的。
自己在家唱歌算不算侵犯版權
還是那句話,只要不利用別人的作品去賺錢就什么事情都沒有,自己在家里愛怎么唱就怎么唱,當然放歌也是隨便,這些都是可以的,所以PDD粉絲拿這一點說事就真的讓人覺得是法盲,但凡有點版權意識也不至于拿這樣的問題說事。
至于旭日陽剛的問題,大家也不該去嘲諷汪峰,人家是正常維權,不是說人家看到別人賺錢眼紅,而是人家有保護自己原創作品的權利,如果都拿別人的作品做開演唱會做商演,那誰還原因去搞創作呢?拿現成的不好?
直播中那些唱歌的主播算不算侵犯版權
至于那些在直播中專門靠唱歌盈利的主播,她們為什么沒事,這就要說到直播平臺和音樂平臺的合作,沒錯直播平臺是有購買部分歌曲的版權的,也就是說那些開直播唱歌的主播都是有版權歌單的,這樣的合作在直播剛出現的時候就已經開始在搞了,只是很多人并不知道罷了。
當然這里面也會出現直播演唱無版權歌曲的事情發生,但這樣的事情基本也都被直播平臺警告和處罰了,沒錯PDD這一次并不是第一次,只是他的流量太大了,所以讓大家覺得這是第一次發生這樣事情罷了,希望粉絲在看到別人解釋的時候能好好聽,不要一副我是法盲我驕傲的態度,知識產權需要我們每個人去尊重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