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還能打贏和劉靜堯的官司嗎
你還別說,真的有希望
因為根據警方提供的最新證據
劉靜堯明確向警方表示:我希望能在一個安全的地方,所以我說服他回我的公寓坐下來聊聊。他同意了。所以,之后我們就回到了我的公寓。
簡單說,這可是女方主動的,從視頻里也不難看出,女方主動摟著劉強東的胳膊,而劉強東則是把手插在了兜里。
其實這個套路很深,只不過如果劉強東不和解的話,估計這個官司肯定是沒完沒了
這女孩子涉世不深,在這方面吃了虧。后面肯定是有人指點了。她確實也吃虧。作為實際的受害人。被媒體吵來吵去,后面還怎么混。
當初如果5萬美元真能解決,劉強東也不至于吝嗇到不給。
無關錢多錢少,事關名譽與事實,給一毛錢就是承認了,所以,無論在當事人之外花多少錢搞定,就是死不承認。
但這事情的邏輯有問題啊,女方你是自愿的,為毛要錢呢?如果說造成你精神損害名譽權受損,那也是你那個報案的男朋友造成的,你找劉強東要錢是什么邏輯,總不能因為他有錢吧?
曾經,劉強東將公司控制權看得比生命還重,還放言:“如果控制不了公司,寧愿將它賣掉”。 結果,他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云彩。此情此景,讓人不勝唏噓。 我從來不輕易相信“陰謀論”,但是把這個新聞串在一起看,又很難讓人產生別樣的想法。 太多的疑問,太多的巧合
5萬美金只是個開頭而已,后邊會源源不斷地要錢,不然,她手里有你付款的證據了,你還跑得了嗎?
說白了,人證物證是關鍵。一面之詞不具法律效力。劉凡勝訴有70%把握。今后接受教訓和自律是必不可少的了。
而且誰贏不重要,關鍵官司價碼高,時間長能養活好多美國律師和媒體
如果做了就破財消災吧,但|如果是被人誣陷的,一分也不能給,會助長惡人敲詐的囂張氣焰
做名人難,做有錢人更難,一不小心就被套路了。劉強東的歲數和閱歷,這么小兒科的事情卻一點辨識度都沒了,應該是成龍的經典語錄太經典了
其實劉靜堯后續的做法,這是劉強東當時沒想到的,這種打擊絕對是事后半輩子的,伴隨他終生都不堪回首的事啊,那種女人為此也是破罐子破摔了,東哥被動地改變了她后半生。
只不過,女方的說法前后矛盾,而且還向警方明確表示,是自己主動的
所以說,在法庭上進行辯論的時候,這些東西對于女方來說都是致命的
只要劉強東的律師抓著這些人不放,翻盤的希望還是挺大的,畢竟出軌這些事,在尋常大眾的眼里都不算是什么了,大家也不過關是當成了茶余飯后的談資罷了
而劉強東如果能打贏官司的話,對于他在國內的聲譽還是有很大的正面作用的,至于結局如何,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