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陳佳,是陳慧嫻的愛徒,與謝霆鋒的第三任愛妻——梅慧嫻齊名。謝霆鋒很愛她:謝霆鋒帶她看舞臺,謝霆鋒帶她爬山、看海、吃夜宵、去看演唱會,她是謝霆鋒的唯一知己。謝霆鋒結婚的時候,還專門打電話給她的前妻,給她驚喜。謝霆鋒的歌迷會里,有人問陳惠敏,“如果林佳回來找你,你們還喜歡不喜歡她?你會選擇林佳嗎?”陳惠敏點頭。后來,陳慧敏與謝霆鋒分居,陳慧敏離婚后去香港療傷,她獨自養育孩子。后來謝霆鋒出道了,他還是選擇了跟前妻復合,他說,離婚只是暫時分開,他們還是可以走到一起的。陳慧敏看著他,心里很難過。
他是她的知己,她是他的愛人,他就是她的整個天空。她想讓他知道她還愛他,她想讓他知道她還需要他。可是,現實并不美好。就在他以為跟陳慧敏復合就是愛情開始的時候,陳慧敏卻嫁給了一個名叫陳浩。“她一直以為可以改變他,卻沒想到他居然因為一首歌喜歡上了別人。現在的她,卻只能是和一個老男人廝混在一起,她再也無法感知到他的心思。”陳華敏就是這么一個人,她的夢想是成為林夕。陳榮琛覺得她的才華配不上她,于是,給她找了一個男朋友,叫徐明明。后來,徐明明生病了,醫生說她是患有厭食癥,她就只能吃最底層的東西。
徐明明不配得到陳華敏,有一次晚上,他倆不歡而散。謝霆鋒走后,徐明明獨自去散步,聽見陳麗敏和別的男人在聊天,然后把陳榮琛的手機打爆了,她被警察逮捕了。她不顧律師及律師團隊的反對,要去香港,要找他的媽媽。在香港,她找到了媽媽,把自己的夢想付諸于實踐,他們在一起。他是她的愛人,她只不過是他的一個愛人而已。她要做的,不是去喜歡他,而是,讓他喜歡自己。她說不定可以改變他。有人說,陳慧敏嫁給張默的愛情,是一場完美的謊言。我們看到的,不過是她在一個特殊的時期里,想說一個愛的故事。
她在一個特殊的時期里,想說一個愛的故事;他在一個特殊的時期里,想說一個愛的故事。愛情是什么?是一種本能?那么,怎么能用本能來衡量一段愛情?我們看到,一位媽媽帶著一個女兒、一個獨自哭泣的女兒,也許就是自己的孩子。你們能看出這是一個媽媽帶著一個需要陪伴和呵護的孩子嗎?她能夠做這樣的父親嗎?在本能里,當母親獨立照顧孩子的時候,她不能有同情心,不能有自己的生活,也無法有好的心靈。為什么這樣要求呢?是因為這是母愛,她對這個孩子全心全意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