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德云社越來越火,德云社侵權的事情也是不斷出現。
歌手馬博一紙訴狀將德云社告上法庭,官媒發文痛批德云社,這是怎么回事呢?為何近年來德云社的抄襲不斷出現,今天就讓我們來說一說有關于德云社抄襲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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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德云社的觀眾都應該知道,德云七隊有一首隊歌,前幾年德云七隊在演出的時候經常唱,這首歌的名字叫做《菊花爆滿山》。
很多人都以為這首歌是德云社創作的,但是其實不是的。這是歌手馬博在2012年的時候作曲并且演唱的,當時還是火了一段時間的。
不過這首歌再次翻紅其實就是因為德云社了,德云七隊的幾個隊員在一次演出的時候就一起唱了這首歌,并且還戲稱這就是隊歌了,此后就多次表演,并且很多不明真相的觀眾就真的以為這首歌的版權就在德云社。
當然馬博不愿意了,每一次他公開演唱這首歌的時候,總是能夠聽到質疑聲,很多人都問他為什么要唱德云七隊的隊歌。
馬博覺得這是對自己歌曲的侵權,所以最開始的時候他試圖去聯系了孟鶴堂、周九良,希望能夠得到他們的重視。
不過馬博并沒有得到回應,這件事情也一直都沒有解決。所以馬博后來就直接以德云社侵權為由,把德云社告上了法庭。這件事情鬧大了之后,德云社就希望能夠和馬博和解,私下用賠償金的方式達成協議。
當然馬博也是同意這個解決方式的。所以馬博撤訴了,但是沒有想到撤訴之后這件事情就沒有回應了。
本來德云社答應是要賠償的,但是馬博并沒有收到賠償金,馬博也是徹底惱怒了,原本覺得這么大的德云社,每年的進賬不知道有多可觀,應該不可能賴賬吧。
實在是沒有辦法,于是馬博就在社交平臺上面公開發文,指責德云社這一行為。事情經過網絡曝光,一下子就引發了輿論。
很多人都說德云社做得不對,這樣的事情已經不止一次了,之前就發生了很多次,侵權實在是不應該。
但是也有人說,馬博這是故意的吧,說馬博其實就是為了賺流量,因為一個視頻他一下子漲了8萬粉絲,之前沒人關注的歌曲,現在也重新被關注了,所以馬博也是被質疑。
德云社侵權事件再次發生,歌手馬博一紙訴狀困難,官媒看不下去了。《新京報》作為一個比較有影響力的官媒,也是第一時間就對這個事件作出了評價。
總體來說《新京報》是帶著批評的味道的,因為德云社本來就是一個創作類型的團隊,應該知道版權對于一個創作人來說是多么重要。德云社以版權為生,就不應該知法犯法,應該要以身作則。
在這篇文章之中,《新京報》的言辭還是比較激烈的,這次德云社的侵權實在是不應該,更加不應該的是明明已經答應好私下以賠償的方式和解,但是卻沒有信守諾言,這就有些耍賴了。
歌手馬博在被質疑之后,也表示自己會堅持上訴,而且硬剛德云社,表示要對峙。但是其實德云社這些年來侵權的事情不斷出現,很多都無法有一個清晰的界定,確實也是很難辦。
2019年的時候,郭德綱表演了一段《屌絲青年》,現場的觀眾看得倒是非常開心,段子也很好笑。但是當現場的視頻被發布到了網上之后,就開始有很多質疑聲了。
網友們發現郭德綱的段子似曾相識啊,更是有網友站出來表示郭德綱的這個作品和自己之前的作品相似度很高,眼見著事情越鬧越大之后,郭德綱也站出來道歉了。
郭德綱表示自己的作品確實是有很多部分取自網絡,很多都是無法考證的一些梗,還有的是喜歡德云社的觀眾打印好送給自己的。所以自己就不知道出處,有的時候覺得好就用了。但是還是向原作者道歉,而且自己會修改作品,把借鑒的全部都刪除。
不過原作者對于這個道歉并不滿意,原作者后來轉發了郭德綱的道歉,并且表示既然已經道歉了,那為什么要拉黑自己。
而且只是修改作品就可以了嗎,難道不應該賠償嗎?后來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據說,本來這兩人是要私下解決的,但是溝通得并不是很好,所以才會鬧得不可開交。
德云社的成員被告抄襲的也不止一個,像欒云平都曾經被質疑抄襲,這是怎么回事呢?《新京報》痛批德云社侵權,郭德綱也曾經被原作者質疑。
在德云社的團綜里面,欒云平和張九齡曾經一起搭檔表演,在團綜里面貢獻了非常精彩的表演。這個節目的名字叫做《媽媽的愛》。
當時很多人都說不愧是欒云平啊,這個作品的完成度很高,而且質量也是非常不錯的。
但是緊接著問題就出現了,李誕公司的一個脫口秀演員就站出來說,這個作品其實就是抄襲自己的,因為自己去年在網絡上發過視頻,而欒云平的這個作品和自己發的非常像,很多都基本沒有改動。
所以這個原作者也是非常氣憤,但是德云社還是沒有回應,不過網友們發現德云社團綜后期已經默默地將這個表演給刪除了,也算是默認是真的了。
高峰也曾經深陷抄襲風波。在抗疫公益演出的時候,高峰發布了自己的抗疫表演,視頻里面高峰手拿著快板給大家表演,時長一分多鐘。
但是視頻發出之后,很多人都說怎么和天津曲藝團之前發的抗疫快板表演那么相像呢?經過對比發現,高峰的版本確實和天津曲藝團的版本有幾句詞很像,基本就是改動了一些詞語,但是意思都一樣。
不過篇幅不是很多,只能夠算是借鑒。而且本來這就是公益表演,很多的明星都是用自己的影響力來傳播正能量,而且也不涉及商業賺錢,所以這件事情就沒有鬧大。
德云社的一哥岳云鵬因為侵權事件也曾經傷透了腦筋。當初自己的五環之歌爆火,但是被版權公司告上了法庭,甚至還要求天價賠償。
很多網友都為岳云鵬鳴不平,相聲表演之中改編和模仿本來就是常見的,要賠這么多也太難了。后來原作者蔣大為倒是很大方表示沒關系,甚至表示自己還有其他的歌也可以改一改。
后來《最親的人》被岳云鵬唱火了之后,原作者還特別發文感謝岳云鵬,因為岳云鵬演唱了之后,自己的這首歌被更多人知道了,是這首歌的榮幸。
本來岳云鵬又被質疑侵權的,但是因為原作者的這一番話,岳云鵬的危機解除了。
所以其實德云社很多次的侵權事件都是大同小異的,無非是德云社的演員在舞臺上改編了之前的作品,但是因為影響力太大了,所以一下子就唱火了。有的原作者表示很感謝,畢竟有更多人知道自己的歌了。
但是有的就表示不愿意,認為是侵權。具體到底該如何界定呢?你覺得呢?歡迎在評論中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