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今(30日)在微博爆料“徐熙媛長期通過他人處方服用違禁藥物”,對此大S經紀人回應媒體表示:“熙媛從不做違法的事情,她也從來不強迫身邊的任何人做任何事。”
大S經紀人回應表示:“熙媛從第三胎流產之后身體便無法應付太大量的工作,尤其家中兩個孩子都還小,都是熙媛在照顧,所以她盡量把時間留給孩子;據我所知他們倆從結婚之后家中的開銷都是兩人平分,那100萬是熙媛收入減少后,小菲自愿負擔的家用費用,離婚后依舊維持原狀,沒有多一毛錢,這是我所知道的狀況。”
汪小菲今日在微博表示,“我實在無法忍受于10月底再次回臺灣談離婚!結婚期間,徐熙媛長期通過他人處方服用違禁藥物,每月還要我給藥方100萬臺幣,她幾次精神出現狀況都是本人在旁搶救,不多說了。”
隨即大S經紀人以旁觀者的身份回應,“熙媛從不做違法的事情,她也從來不強迫身邊的任何人做任何事。”并透露汪小菲所指的100萬元是先前對方自愿負擔的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