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紅雪梨和王思聰分手后,轉身就和王思聰的好兄弟張衍談起了戀愛,不僅順利嫁入豪門,還迅速懷孕。王思聰與她重逢在某個時尚盛典上,他主動攙扶挺著孕肚的前女友走紅毯,雙方落落大方、優雅坦然,一時被傳為美談。
藝術來源于生活。在熱播劇《女士的法則》中,也有一個女網紅嫁給富豪的案例,比起王思聰和雪梨,這個案例更加具有現實意義和討論度。
這位女網紅為了嫁入豪門,心甘情愿地簽署了婚前財產協議。8年后,她被查出患上“漸凍癥”,富豪決定與其離婚,不但將名下的資產全部轉移,還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更過分的是,以網紅名義經營的文化公司,賬面上突然多了一筆高達500萬元的債務。
網紅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請了律師團隊打官司,提出兩個訴求:1、合理分割夫妻雙方的婚后財產;2、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劇中的律師團隊由兩位女律師組成,一位叫許婕(江疏影 飾),一位叫陳染(劉敏濤 飾)。
江疏影奉行“現實主義”,冷靜客觀,主張為女網紅爭取到更多的分割財產,保障她得病后的醫療費用,認為女網紅爭取撫養權純屬不負責任,因為她已經不能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劉敏濤是一位媽媽,富有同理心,主張首要任務是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母愛的缺失將對孩子造成不可逆的影響。
許婕和陳染因為此事發生了激烈爭執,經過與富豪的幾度交鋒、斗智斗勇,才終于達成了一個雙方比較認可的結果:孩子依然由男方撫養,女方分得了極少的財產,每周末可以與女兒同住。
網傳王思聰與雪梨分手后,送了一臺價值500萬的豪車作為禮物;而通過個人努力賺到數億身家的雪梨也曾公開表態:“”感謝思聰,讓我成長。”
但這種“大和諧”的結局,除了胸懷博大的“網紅殺手”王思聰,估計只能發生在影視作品中。
網紅作為網絡時代催生的一類“特殊人群”,因為職業的特殊性,身上不可避免地被定義了一些負面標簽,但他們也同樣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你是律師,會選擇為女網紅爭取更多的離婚財產,還是最先爭奪孩子的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