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倫的歌說唱語句比較多,所以收費
黃家駒的歌情感語句比較多,所以收費
想不收費,只能開收音機
以前多好電影電視隨便看,歌隨便聽,現在看個電視看個電影收費,聽個歌也收費,就連上世紀的《二月映泉》都要收費,那以后是不是連說話和寫字,都要給新華字典交版權費,難道這是下一個商業的風口么?
最可笑的是就連歌者自己唱的歌,自己都沒有版權。
在2013年,王菲和毛寧因為演唱歌曲《傳奇》,侵犯了原作者的版權,之后被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300w,很多人覺得這是李健嫉妒王菲,而開始追討。
李健最早是水木年華組合的成員,因為《一生有你》之后,對待音樂的價值觀和理念發生轉變,隨后退出水木年華組合。
后來李健就一個人開始寫作,在一本叫做《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的小說中,觸發了靈感,寫下了《傳奇》這首歌。之后收錄在《似水流年》的專輯中。
但當時的人們更喜歡短平快的歌曲,比如龐龍的《兩只蝴蝶》、楊臣剛的《老鼠愛大米》、還有不知名作者唱的《兩只撲棱蛾子》等等。
所以在李健推出這首歌的時候,沒有掀起什么風浪,一直到幾年之后,也是連個水花都沒有,石沉大海。
本是一首少有人知道的歌曲,傳唱度極低,如果沒有以后,或許自己都會忘了這首歌。
轉機出現在2010年,這首歌被音樂圈的歌手王菲聽到,被深深地吸引,她當時也正在為了上《春節聯歡晚會》準備歌曲,這首歌曲就進入了她的備選歌單。
隨后她就打電話給創作者李健,王菲開門見山地說:“我能不能在舞臺上演唱這首歌?”
因為當時歌曲都是有版權的,想要在舞臺上演唱,必須得得到原創人的同意。
李健當時也很震驚,連忙表示:你想唱就唱吧,歌是我寫的,你隨便唱,
王菲得到李健的授權,開始調整,找到適合自己風格的曲調。之后就帶著這首歌登上了春晚的舞臺,沒想到在春晚的舞臺上一炮而紅,非常受歡迎,也讓這首歌變得家喻戶曉。
王菲也因為這首歌接到了很多的演出活動,身價倍增,年入5000萬都不止。
但就在最火的時候,意外來了。
有人說王菲擅自演唱這首歌是侵權的,到處演出賺酬勞也是侵權得來的。于是,孫勇志就把他給告上了法庭,索賠300萬侵權補償。
王菲弄得莫名其妙,找來李健進行核實。
李健表示這首歌唯一給的一次版權費是300元,是一家KTV給他的。這首歌的版權費即使再貴也不值300萬。
李健也表示自己很無辜,他在鉆進錢眼也不會做出爾反爾的事啊。而且王菲能把他的歌唱火了,他感謝還來不及,怎么會告王菲呢。
之后經過查證,發現是李健原來的公司搞的鬼,因為李健離開了原來的公司,但是版權一直都在公司的手里,李健也是忘記了自己寫的歌已經是“別人”的了。
如果按一首歌1元來收費,僅僅是這項就得有上億的收入,賠償起來肯定不會少,李健辦了“糊涂事”,趕緊向王菲道歉。但官司還得打啊,畢竟是“侵權”了。
李健找孫涌智說情,他他義正言辭的表示:這不是錢的問題,只是為了讓大家提高版權的保護意識,這個官司必須打到底。
由于對方也不肯撤訴,王菲也只好認栽,最終賠償了對方2200元人民幣,這事才告一段落。
還有林俊杰給武漢寫的歌,內地需要收費3元才能聽,而在新加坡卻是免費的。關于歌曲收費,林俊杰也曾解釋過,這是對音樂的尊重。可讓人不太理解的是,為抗疫而生的歌曲,尊重還要區別對待么。
現在什么錢都賺,真的是好事么?
當內卷嚴重的時候,就是落后于世界主流的時候。
一切向錢看,全部都收費,中國文化如何發揚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