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人怕出名豬怕壯”,但對于唯利是圖的網紅而言,最怕的卻是不能出名,不出名意味著沒人關注,沒人關注也就沒人買單,所以名與利混在一起,就很好地詮釋了這一荒謬的形象,有名便會帶來利,哪怕飽受爭議,受到了許多網友的批判,但總有人會投出“贊同票”。
當大部分的網友在譴責女網紅劉玥的行為時,就有一些聲音在說:“劉玥實際是個有野心且聰明的人。”他們將其比作“杜某斯”,這東西上不得臺面,但它確實賣得火熱。
不過從我國法律的角度去看,劉玥的行為實際并不能算是杜某斯,至少此物對身心健康還是有一定益處的,但劉玥“31部視頻”被瘋傳背后所導致的惡性傳播,卻是害了不少人。
眾所周知,“黃賭毒”的危害性很大,販黃跟販毒、開賭場的人鼓勵賭博差不多,他們賺得盆滿缽滿,痛苦卻是由買家、賭徒承擔。2019年,英國留學生劉玥將自己與男友的不雅視頻上傳至外網,正式“出道”。
據了解,劉玥的家庭條件實際是不差的,于1998年出生在北京,而且她自身原本也是個高材生,本科就讀于清華大學,之后前往了英國留學,劉玥出名時也才20來歲,不可否認,年輕漂亮是她的優勢,身邊不乏追求者,可她又為何要拍攝不雅視頻?
不少人認為她是為了融入西方社會,可能是在留學期間接觸到了一些西方文化,對所謂的自由表現出了很大的追求,認為將自己與男友的視頻上傳至網絡,被數百萬、數千萬人一覽無遺,也不是件什么大事,而且能以此獲得巨額利益。
由于是外網少有的亞洲面孔,且劉玥的行為十分大膽,不管是哪方面,都極具刺激性,因此很快就得到了關注,劉玥幾乎是一夜成名。雖然成名也讓劉玥陷入了輿論中,但極大的關注令劉玥感到十分興奮,對上傳不雅視頻的行為樂此不疲,并且其視頻還流入了國內。
對此,劉玥毫無羞愧之色,趁機“收割”,開通了粉絲俱樂部,表示每月只需充值9.99美元(相當于68元人民幣)便可加入其俱樂部,觀看更多完整版的視頻,如果愿意更多的錢,劉玥也還能為其定制視頻。
但這樣的行為在國內實際是違法的,甚至可能構成犯罪。在我國司法中,對制作、傳播淫穢物品有幾種處理方式,未達到立案標準的,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八條進行處罰: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刑法中,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則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中的一類犯罪,劉玥的行為實際已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第1款,向他人傳播淫穢物品達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獲利五千至一萬元以上的,便已經能夠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八十四條,不以牟利為目的的傳播淫穢物品,向他人傳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就已經可以立案追訴了。
而上述處罰還只是針對傳播淫穢物品,除此之外,劉玥“31部視頻”在互聯網中被瘋傳,也會被不法分子利用,比如以此為誘餌制作釣魚網站,竊取用戶的賬號、密碼以及個人隱私,讓用戶強行安裝流氓軟件,使得用戶造成損失。
并且互聯網的用戶門檻很低,不止是成年人在網上沖浪,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也可能在偶然的情況下接觸到這些信息,從而造成不良的影響。其實為了廣大用戶提供良好的網絡環境,我國開展了凈網行動,但不法分子無孔不入,像劉玥這種情況,如果劉玥是待在國內,那她必將面臨法律的問題,然而劉玥卻是抓住了她在國外這點,毫無顧忌的肆意妄為。
但值得一提的是,根據我國刑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如果劉玥還打算回到國內,并且不想舍棄靠違法而獲得的名與利,在欲海中迷失自我,那么她終將為自己的行為負上法律責任。不過至于劉玥還會不會回到國內?已不得而知,但劉玥的年齡不可能一直停留在20來歲,而隨著年齡的增長,劉玥再回望往事,又不知會有怎樣的感觸?
游走在法律的邊緣,認為年輕是用來犯錯的,實際上不僅會對他人造成影響,也可能會讓自己陷入不幸,因為不管在哪里,權利與義務都是同時存在的,遵紀守法才能保障最大的自由,而試圖在法律之上追求自由,短時間內可能會讓自己獲利,但從長遠來看,未必對自己有理,有所得并有所失,只有有些代價來得遲些了。
同時,我們在看到陌生網址以及一些違法行為時,最好是不要心存僥幸,以免給不法分子鉆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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