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國簡直炸開鍋了。
全國各地成千上萬的人,紛紛沖上街頭。
一路高舉標牌,停在法院和政府大樓門口。
紐約。
洛杉磯。
舊金山。
打開電視和廣播,全是各種撕心裂肺的罵戰。
「這是女性的恐怖時刻!」
「美國半個多世紀以來的歷史大倒退!」
示威標語:投票支持歷史倒退的大法官們
民眾之所以如此憤怒,是因為再過一兩個月,美國憲法很可能將不再對女性墮胎權利進行保護。
這意味著,超過一半的州,將會立法嚴格禁止墮胎。
到底為什么會這樣,魚叔今天就來和大家說一說。
事情起因于5月初,美國最高法院的一份草案遭到泄露。
這份草案長達98頁,引用了許多之前法院判決、書籍和其他權威論文。
目的只有一個,即推翻「羅訴韋德案」,顛覆美國半個多世紀以來的墮胎權。
「羅訴韋德案」是發生在1973年的一件里程碑式判決。
在此之前,美國絕大部分州都明令禁止墮胎。
「羅訴韋德案」的勝訴,開辟了美國女性合法墮胎的先河。
同年,美國最高法院指出,女性墮胎權是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并提出了三階段理論。
女性有權利在第一孕期(懷孕1-13周)、第二孕期(懷孕14-27周)選擇終止妊娠,但在第三孕期(懷孕28-40周)州政府有權禁止墮胎,以保護孕婦的生命安全。
三階段理論
而在將近50年后的今天,美國試圖開倒車,想要推翻「羅訴韋德案」。
這份提案一旦通過,憲法將不再保護女性的墮胎權利,各州將自行決定墮胎合法與否。
如此一來,美國可能有一半州嚴格控制或完全禁止墮胎。
事實上,這樣的提案并非突然來襲。
要追溯,還得怪到一個人頭上——特朗普。
自從特朗普上臺之后,保守派就開始煽風點火,收緊墮胎政策。
自2019年以來,已經有多個州通過了「六周墮胎禁令」。
該法案也被成為「心跳法案」,它規定:
只要檢測到胎兒心跳,通常在孕期剛達6周左右,就禁止墮胎。
其中,阿拉巴馬州的最為嚴厲,規定連強奸和亂倫導致的懷孕也不例外,否則要吃30年牢飯。
阿拉巴馬州女性裝扮成《使女的故事》造型抗議
不過,由于違憲,這些州的墮胎禁令幾乎都沒有生效。
但到了2021年9月,德州的「六周墮胎禁令」居然被最高法院通過了。
這關鍵性的反轉,來自于2020年大法官魯斯·貝德·金斯伯格去世(享年87歲)。
魚叔曾經多次介紹過這位深受人們愛戴的「全美第一網紅」,她也是堅定支持女性擁有墮胎權的一員。
她在世時,大法官的陣容里對于墮胎權的爭論已經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支持墮胎權的只剩 5 人,反對者 4 人,僅一票之差。
然而,她的去世,打破了這種平衡。
特朗普立即提名了一位繼任大法官,艾米·巴雷特。
巴雷特雖然是女性,但在政治立場上與特朗普保持一致:
堅決反對墮胎,反對LGBT,反對移民。
當時,就有人預測,特朗普任期內,將推翻羅訴韋德案。
有人分析,川普任內或許可以達到7席保守大法官,推翻羅訴韋德案,真正實現使女的故事。
雖然特朗普未能成功連任,但這個預言依然要成真。在大法官巴雷特上任不到一年,她就在德州「六周墮胎禁令」中投出了關鍵性的一票。
9位大法官,5票贊成,4票反對,使得這部違憲的德州墮胎禁令居然生效了。
也就是說,這已經在事實上推翻了「羅訴韋德案」。
而且德州的這個墮胎禁令,還捆綁了一系列騷操作。
比如,實行「連坐制」。
協助墮胎的醫生護士,甚至是開車送孕婦去醫院的司機,一旦被發現,也將受罰。
又比如,實行「相互舉報制」。
還鼓勵民眾舉報墮胎者,成功者可獲得至少一萬美元獎勵。
抗議者畫了一幅用滴血衣架組成的德州地圖
最近,俄克拉荷馬州也批準生效了與德州相似的墮胎禁令。
由此看來,最高法院全面放開墮胎權的保護,已經是早晚的事了。
藍色區域,為已經生效或即將生效墮胎禁令的州
深灰色區域,為州政府通過法案但被最高法院廢除的地區
對于墮胎合法化的爭議由來已久。
反對墮胎的被稱為生命派(pro-life)。
他們認為,胎兒也是生命體,不能隨便剝奪胎兒的生存權利。
這個觀點完全站不住腳。
為何只保障胎兒的人權,卻不保障成人女性的人權呢?
「如果胎兒算人的話,為啥人口普查不算它們?」
更何況,現在通過的所謂「心跳法案」也毫無醫學根據。
美國婦產科學院院長安德森,就稱這些法案沒有反映胎兒發育的科學依據。
「這些法案中所稱的心跳,實際上是胎兒組織的一部分在電誘導下的閃爍。」
直到懷孕第十周結束時,醫學文獻才使用胎兒一詞。
在此之前,標準醫學術語是胚胎。
所以,他們口中的「心跳」與其說是一個醫學術語,不如說是一個法律術語。
而現在,美國法律要大張旗鼓地保護這么一塊還未成形的胚胎組織的「人權」。
墮胎非法化,對女性的危害也是顯而易見的。
歷史的一幕幕悲劇,早就給出了答案。
法國電影《正發生》,血淋淋地展現了一個女孩尋求非法渠道墮胎的過程。
該片改編自法國著名女作家安妮·埃爾諾的自傳體小說。
女主安妮,一名出色的文學系大學生,意外懷孕了。
安妮只能偷偷去找醫生墮胎,可醫生馬上拒絕了。
因為在60年代的法國,墮胎的孕婦和醫生都要面臨牢獄之災。
沒辦法,安妮只能自己找解決辦法。
她偷了母親的毛衣針,燒熱,然后將它插入子宮。
安妮的臉,因為痛苦而扭曲的變了形。
但令人失望的是,她仍然沒有成功。
偶然之中,安妮知道了非法墮胎的地下診所。
那里沒有專業設備,沒有消毒設施,甚至連麻藥都沒有。
安妮在小診所里進行了兩次手術才終于成功。
可剛回到宿舍就大出血,不得不送去急診。
胎兒終于拿掉了,但這次經歷給安妮身心留下的巨大傷害,卻是永不磨滅的。
如同當年滑稽的禁酒令一樣,禁止墮胎不會減少墮胎,反而會逼的女性不得不尋求非法渠道。
數據顯示,在「羅伊訴韋德案」通過前,美國每年約有 35 萬的墮胎女性患有并發癥,超過 5000 人死亡。
很多貧困女性只能用衣架、刀具自行解決,有人甚至故意摔下樓梯流產。
因此衣架常出現在墮胎合法化抗議中
有人說,反對者并非完全禁止墮胎,在特殊情況下還是可以操作的。
根據真實故事改編的英劇《三個家庭》,一針見血的指出了這種政策在實操中的局限性。
在相當長一段時間里,北愛爾蘭都對墮胎有著極為嚴苛的規定。
想要墮胎,必須滿足幾個極端條件:
一、胎兒被確診為畸形兒;二、孕婦的身心狀況不適合生育;三、強奸致孕等。
而任何非法墮胎的人,都可能被判處「終身監禁」。
一個40歲的已婚女人,意外懷孕了。
B超顯示,胎兒患有愛德華德式綜合征,這意味著胎兒很有可能死產。
此外,女人還患有嚴重的抑郁癥。
如此說來,理論上是滿足墮胎規定的。
但在現實中,卻沒有醫生愿意為此承擔風險。
每個醫院都有生育指標,這會影響他們的薪水和職稱。
她無法墮胎,除非胎兒死去。
一天,肚子里的嬰兒終于失去了心跳,她趕緊趕到醫院。
醫院卻不能立刻做手術,因為手術室只在規定時間開放。
就這樣,女方只能懷著死胎,等醫院開門。
這樣的悲劇,不僅存在于影視劇中,也廣泛存在于現實生活里。
2012年,愛爾蘭發生了著名的「薩維塔事件」。
懷孕17周的薩維塔,感覺要自然流產,于是前往醫院要求做人工流產。
醫院以胎兒仍有心跳拒絕了,直到三天后嬰兒胎死腹中,才進行引流手術。
可是,薩維塔不幸感染流產引發的敗血癥,離開了人世。
在嚴苛的法令下,幾乎沒有一個人能滿足合法墮胎條件。
但好在,截至2019年,該地區先后通過公投,終于實現了墮胎合法化。
既然墮胎禁令對于女性有著如此之多的危害,那為什么還會被支持和通過呢?
這也是此類事件最諷刺一點:
墮胎權的爭議,關注點從來都不在女性身上。
電影《推翻羅訴韋德案》中,曾經提到美國墮胎法案背后的政治博弈。
1972年美國總統大選,尼克松為了保守派的選票,強烈反對墮胎,大獲成功。
此后,兩黨在該議題分歧上越來越遠,各路政治家們也為了選票反復倒戈。
墮胎政策,變成了選舉和文化斗爭的工具。
墮胎不僅關乎政治,更加關乎經濟。
1971年的法國,波伏瓦聯合律師、學者等343個女性,簽署了《343宣言》。
并成立協會,為廢除墮胎禁令而斗爭。
時任政府高管的法國前總理米歇爾·德勃雷,公開發表文章譏諷她們:
更多的人口,意味著更多的消費者、工人、以及打仗的軍人,意味著國家繁榮昌盛,因此女性要愛國,就要盡可能的多生孩子。
這種論調與二戰時期的德國納粹幾乎如出一轍。
希特勒在1935年的演講中也曾這樣說:
成為母親不是女性身份的降低,反而是最大的功績。對女性來說,沒有什么比生兒育女更偉大的事了。
政治紛爭也好,經濟發展也罷,為之買單的卻永遠是女人的身體。
現實中更諷刺的是,阿拉巴馬州決議通過最嚴苛反墮胎法案的,是25個沒有子宮的男議員。
Rihanna都忍不住在推特掛人。
「看這些美國女性做決定的蠢貨。以你為恥!」
也有人說,即使法案通過,紐約、芝加哥等地還是開放墮胎的,去這些地方不就好了。
這就涉及到了另一個話題,墮胎中的階級差異。
電影《從不,很少,有時,總是》,講的正是一個高中生跨州墮胎的故事。
賓州一個17歲的平凡少女,發現自己意外懷孕10周了。
但當地法律規定:未成年人必須有一位家長的同意才能墮胎。
沒辦法,她只能拉上表妹,一起去紐約墮胎。
吃飯,交通,加上手術費,她們的錢剛夠一天往返。
然而,紐約的醫生告訴她,她已經懷孕18周了。
之前家鄉的醫生是騙她的,好讓她錯過墮胎時機。
無奈之下,她們只能第二天去另一家醫院。
為了借錢,表妹還不得不被一個巴士上認識的男生占便宜。
而影片的點睛之筆,是社工的一份醫療調查問卷。
片名里的「從不,很少,有時,總是」,正是那些問題的回答。
在長鏡頭中,少女從遲疑到痛苦,再到啜泣。
成長過程中可能受到的PUA和性壓迫,不言自明。
年幼無知和他人傷害造成了懷孕,可帶來的苦果卻還要她二次承受。
殘酷,卻無比真實。
數據顯示,教育和收入偏低的女性,性活躍程度和平均水平大體相同。
但由于她們缺乏性安全教育,更少避孕,因此意外懷孕和墮胎率都較高。
在禁止墮胎后,富有的女性依然可以跨州甚至跨國墮胎。
窮困的年輕人只能輟學,付出一輩子的代價。
而底層婦女,則只能繼續在貧困中撫養孩子。
當然,保護墮胎權,并不代表鼓勵任意墮胎。
無論哪種墮胎方式,其實都會對女性身體造成巨大的傷害。
減少墮胎的治本之法,是加強對公眾、尤其是青少年的性安全教育。
但如果嚴厲禁止墮胎,那么年輕、貧窮的女性們,將永遠無法掌握自己的命運。
《使女的故事》作家阿特伍德,在最新針對美國墮胎法案的文章中說:
「孩子是個禮物,必須自由地給予和自由地接受。
不能拒絕的禮物不是禮物,是專制,是對女人的奴役。」
支持墮胎合法,不是鼓吹墮胎,而是希望能讓女性從「生殖職能」中解放出來。
沒有墮胎權,女性就無法控制自己的身體、學業、職業。
就無法進入公共生活,實現自身價值。
就沒有真正的人身平等和自由。
因此,墮胎權從來不僅僅是女權,而是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