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炫富這個詞,把它推向高峰的當屬炫富鼻祖郭美美,當年的她,稱為全網第一炫富網紅都不為過。不過有錢不是罪,郭美美的可惡之處是她到處散播的沒有道德下線的拜金主義。
過去的郭美美,讓你只會想用B字頭的英文問候她
大概八年前,郭美美憑借炫富在網絡上爆紅。
你一定很疑惑,到底怎么炫富才能炫成全網第一網紅,得多有錢啊?
其實用今天的眼光來看,郭美美的炫富技能比較簡單粗暴,據說是住大別墅,開瑪莎拉蒂,各種10萬級名牌包包,還有那真假難辨的51億銀行卡余額。雖然后來郭美美自己出來打假說銀行卡余額是假的,但是誰知道是不是擔心牽扯太多,臨時否認?
不過還是開篇那句話,有錢不是罪,但是傳播糜爛的價值觀,則貽害無窮。
這還得從郭美美的錢從哪來說起,郭美美并不是富二代,她的炫富資本來自于自己的干爹王某!
郭美美的原生家庭,可能是她三觀盡毀的根源。
經警方調查,其父有前科,其母長期經營、桑拿、茶藝,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其舅舅曾因販毒被判刑。周邊親戚都有前科,而母親經營桑拿店也是非常敏感的行業,郭美美小時候的價值觀構建估計受到很大影響。
而郭美美從小隨母親在深圳生活,后來考上了北京電影學院表演系。然而畢業后的郭美美沒受多少苦,就遇到了深圳商人王某,當時郭美美19歲,王某42歲。
據說兩人的關系是赤裸裸的包養關系,第一次郭美美就得到了數萬元。
隨后在王某的資助下,郭美美過上了富人的生活。旅游、私人飛機、奢侈品、各種豪車,她盡情地展示自己的奢靡。
王某是中國紅十字會商洽開發的新項目的投資人,郭美美見狀要求要做CEO。隨后她的微博認證就成了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
自此,全網炸了!
中國紅十字會是慈善機構,現在和一個炫富拜金女勾搭上了關系,其中的不可言耐人尋味。為此紅十字會第一時間辟謠。
然而郭美美雖然和中國紅十字會并無關系,但是王某和紅十字會有合作則是真的,因此事情說清楚了,但是繼續抱質疑態度的大有人在。
而且當年似乎也沒有針對王某和郭美美調查出個所以然了,但是事件的影響非常惡劣。據統計事件爆發的當月,紅十字會的捐款直接下降了50%,公信力遇到有史以來最大的一次危機。
然而此事郭美美完全不在意,錢才是她唯一在意的事情,雖然被罵,但是知名度卻更高了。她和母親野心勃勃,計劃出歌、拍電影、拍廣告。
然而她們的失望落空了,真正的娛樂圈里并不需要網紅。因此她們又決定另謀出路,搞起了所謂商演。郭美美和一家商演公司簽訂了合約,對方承諾每年不少于50場的夜場商演,郭美美每場得到5萬元。
那么問題來了,郭美美表演什么可以一晚上輕松賺5萬元?還是你自己猜吧。
不過當年郭美美有一句名言:“我真的不缺那些要包養我的,還有很多人想不論花多少錢也要跟我睡一覺的,但我不會去,因為我這個人好面子。”
但事實并非如此,據警方調查,通過網上聯絡、熟人介紹以及主動搭訕等方式,郭美美多次進行性交易,最高的一次多達數十萬元。
郭美美交代,2013年7月,在收取對方5萬元人民幣定金后,郭美美按約定從北京飛往廣東,在某酒店與揭陽一男子見面,又收了30萬元港幣后,與其發生關系。郭美美回到北京后,該男子又匯給她11萬元人民幣。
這才是郭美美需要被萬人唾罵的重點,毫無廉恥,為了財富隨意出賣自己的肉身,這已經不是表面炫富那么簡單。
隨后郭美美因為開設賭場被捕,坊間拍手稱贊。
郭美美出獄,但是她還是那么有錢
有人說,郭美美坐牢都不會糊嗎?
從金錢的角度,還真的沒糊,看一下當年法院的判決你就懂了。
郭美美當年最終被判刑的罪名是開設賭場,判了有期徒刑5年,以及罰金5萬元。劃重點,罰金5萬元,還不夠她買一個包包的錢。
所以郭美美雖然入獄了,但是她銀行賬戶里的錢基本一分都沒少,而且據說這5年,她名下的北京房產還增值了300萬。
出獄后的郭美美繼續炫富,成為直播網紅繼續撈金,社會影響惡劣
郭美美出獄以后,第一時間還是道歉了,原本以為她真的改邪歸正知道自己錯了。隨后她一直也在刻意營造自己全新的形象。
比如說自己只買2000元的包包,比如說自己沒錢去國外浪,只能去云南旅游云云。
最近她還被拍到去出售自己的奢侈品,貌似真的沒有以前那么有錢了。
然而不久后,就被打臉了。郭美美依然開著豪車,而且不再是瑪莎拉蒂,而是價格更貴的賓利。郭美美依然全身名牌服飾和珠寶,據說單單一套卡地亞系列珠寶就100多萬。
更有甚者,網友爆料她疑似還繼續在賭場瀟灑,過著自己紙醉金迷的生活。
原本出獄后只要安分守法,郭美美繼續自己的富豪生活也是合法的。但是出獄后的郭美美繼續成為網紅,繼續在網絡上傳播著她的金錢銅臭,影響就不是一般的惡劣。
現在的年輕人,如果知道郭美美的過去會怎么想?她過去被包養、炫富、開賭場甚至賣淫,結果什么事兒都沒有,還可以繼續著這樣的生活,這是否會讓一些年輕人深刻感受到“金錢”的可愛?
這樣的價值觀在網絡上傳播,就沒有人管嗎?
劣跡人物扎堆做網紅,網紅不算公眾人物嗎
現在的輿論對明星的道德行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只要成為劣跡藝人,基本被全面永久封殺,就是為了降低他們的負面影響,樹立正確的社會價值觀導向。
然而網紅之地似乎是一個擦邊球區域,厲害的網紅其實公眾影響力不弱于明星,收入也不弱于明星,然而這片區域卻并沒有那么嚴格的道德限制。
因此網紅之地也成了糊了的明星或者公眾人物的扎堆之地。比如黃海波、李小璐、李代沫等等
據說劣跡明星直播帶貨即將受限,但是像郭美美這樣的劣跡公眾人物卻沒人管。
結語
其實如果劣跡公眾人物真的改過自身,在網絡上從頭開始,宣揚正能量的東西還是應該鼓勵的。但是像郭美美這種情況,個人感覺真的應該管管,這個社會需要正確的價值觀導向,糜爛的拜金主義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