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產品提前清算是好事還是壞事?
不管是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還是在信托機構購買信托產品,一般是按照半年或一年的期限購買。但是有時信托產品也會提前清算,很多人都擔心提前清算是否存在風險。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信托產品提前清算是好事還是壞事?
信托產品提前清算是好事還是壞事
一、監管規定中長期貸款必須設置分期還款條款
根據銀監會2011年開始發布的關于中長期貸款的一系列規定:期限1年期以上,合同金額1億元以上(含1億)的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必須設置分期還款條款。信托公司應合理設置貸款期限,要求借款人每年至少兩次償還本金,利隨本清,避免集中到期風險。
這個規定的本意是要求信托公司加強貸后管理,通過分期還款設置及時了解融資人的經營情況。當時正是信托行業粗放式發展的時代,多數信托公司輕視投后管理,項目只要放款后就沒人管了,甚至連季報都沒人寫,催款都是一筆糊涂賬。
考慮到每個項目的具體情況,監管還是給了信托公司一些自主權,所以監管并沒有硬性規定每次償還的具體金額,可以由信托公司與融資人自行協商。所以很多信托公司都把這個分期還款做成了形式,比如1億貸款,半年還5萬,實質上根本起不到逐步壓縮風險敞口的目的。
這位讀者遇到的情況,每次分期還款的金額占比超過了10%,至少說明這個信托公司按實質執行了分期還款的監管要求,是一個合規經營的好寶寶。
二、避免集中到期風險
為什么集中到期會有風險呢?大家換位思考一下,假如銀行給你授信100萬,10年到期,期間只需要還利息,不需要還本金。這10年內你如果有錢,一定會先還其他債務,或者投資,或者消費。長期以來,你潛意識里就會覺得這筆錢是自己的,是不需要還的。一旦到期,你就需要重新籌錢還款,非常痛苦。
企業也是一樣的,而且多數企業對資金高效利用的需求特別高,賬面很少有閑置資金。企業天然就有擴張的沖動。所以在貸款存續期間,要求企業分期還款,一方面是提醒企業及時籌措資金,預留還款資金;另一方面也可以讓信托公司及時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逐步壓縮風險敞口,不至于項目到期了才發現企業沒有還款能力。
三、企業現金流相對充裕
由于信托融資成本較高,企業如獲得低成本資金,比如銀行貸款、發債資金等,在資金寬裕的情況下,企業也會要求提前償還信托融資,降低財務成本。
今年一季度,由于城投企業大規模發債,資金寬裕,所以政信項目提前清算的情形較多。有的投資者因為近期收益率下行,提前清算導致無法找到跟原來產品收益相當的新產品,所以不太愿意。但是小錢君覺得,投資畢竟不是存款,最主要的是安全,提前還款總比延期好吧?
總的來說小編認為信托產品提前清算是好事,投資者大可不必擔心,逐步收回資金之后,還能降低各種風險。信托產品和存款不同,保住本金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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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產品提前清算是好事還是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