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產(chǎn)品的提前終止對投資者來說有什么影響?
好端端的,為何要提前終止產(chǎn)品呢?
一般來說信托產(chǎn)品提前終止主要有以下幾種原因:
1、是央行連續(xù)降準降息,貨幣寬松政策下,市場利率不斷下行,企業(yè)融資渠道拓寬,融資成本降低,為了降低成本,在符合合同約定的情況下,很多融資方提前結(jié)束信托融資,而轉(zhuǎn)向低成本的融資渠道;
二、是由于優(yōu)質(zhì)資產(chǎn)荒來襲,高風險的理財方式越來越不安全,大量理財資金涌向比較穩(wěn)健的固定收益類的信托,房地產(chǎn)、地方平臺公司的融資成本下降較為明顯;
三、是信托公司在項目運營過程中本身具有管理義務,如果項目存續(xù)期融資企業(yè)發(fā)生了重大負面事件,如實控人跑路、資金鏈斷裂、重大虧損事故等,信托公司出于規(guī)避風險考慮,一般會向項目方要求提前還款。如果能順利收回還款,項目也就提前結(jié)束。
目前看來,基于第一二種原因提前終止信托產(chǎn)品的幾率較大。
自疫情發(fā)生以來,央媽,財政部可謂不遺余力,貨幣政策財政政策雙管齊下,打響經(jīng)濟保衛(wèi)戰(zhàn)。
2020年2月3日,央行公告顯示,為對沖公開市場逆回購到期和金融市場資金集中到期等因素的影響,維護疫情防控特殊時期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人民銀行以利率招標方式開展了12000億元逆回購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開展3000億元14天期、9000億7天期逆回購操作,中標利率分別為2.40%和2.55%。此前,7天期逆回購中標利率為2.5%,14天期逆回購操作中標利率為2.65%。
2月17日,央行再次發(fā)布公告,為對沖央行逆回購到期等因素的影響,維護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2020年2月17日人民銀行開展了2000億元中期借貸便利(MLF)操作和1000億元7天期逆回購操作。1年期MLF從3.25%下調(diào)10個基點至3.15%。
在此期間(2月11日),財政部提前下達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8480億元,其中一般債務限額5580億元、專項債務限額2900億元。加上此前提前下達的專項債務1萬億元,截至到目前,財政部共提前下達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18480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約7300億。
另外國開行、交易所也開啟綠色通道,讓融資效率得到大大提升。 這一套組合拳下來,不僅及時補充了短期資金需求,并且未來一段時期,不管是從市場層面分析還是出于國家情懷,市場融資成本都將肉眼可見地下降。所以信托產(chǎn)品提前終止也就情有可原了:平臺通過低成本的融資置換較高成本融資,降低償債壓力,在不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下,這本就是常規(guī)操作。
而就是在前兩天,一些機構已經(jīng)開始通知全面下調(diào)產(chǎn)品收益率
這是大勢所趨,非人力所能及也!
對投資人來說是好是壞?
一般在信托合同中,都會寫明信托產(chǎn)品存在提前終止的可能,因此不存在違約風險,法律層面的因素暫不討論。
撇開以上因素,對投資者而言,項目提前終止好不好呢?首先,提前兌付,意味著本金和部分收益能夠“落袋為安”,不用為項目風險因素再做擔心,不失為一件好事;但另一方面,收益率不斷下降也意味著同樣的項目,未來能夠獲得的收益就少了,再加上疫情帶來的市場不穩(wěn)定,盲目的投資反倒增加了不可控風險。尤其隨著未來各類理財產(chǎn)品利率逐漸市場化,賺取超額利潤的空間變得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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