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手機里的預裝和內置App,你怎么看?隨著手機廠商與應用廠商合作日漸加深,預裝的App也越來越多,可許多App并不是用戶需要的。筆者買到新手機的第一件事,就是盡可能找到所有預裝的App并選擇性卸載,但并不是所有App你都能卸載。
近日,從工信部的官網頁面得知,工信部在公開征求對《關于進一步規范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的通告》的意見,原文如下:
為進一步規范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提升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供給水平,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會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絡安全協調局起草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的通告(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2年3月3日前反饋意見。
在附件的征求稿中可以了解到,生產企業應確保除基本功能軟件外的預置應用軟件均可卸載,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載方式供用戶選擇,也規范基本功能軟件限于以下范圍:
操作系統基本組件:系統設置、文件管理。
保證智能終端硬件正常運行的應用:多媒體攝錄。
基本通信應用:接打電話、收發短信、通信錄、瀏覽器。
應用軟件下載通道:應用商店。
簡而言之,就是手機系統設置App、文件管理App、相機App、電話App、短信App、通訊錄App、瀏覽器App和應用商店App為基本軟件,如果有實現同一基本功能的預置應用軟件,至多有一個可設置為不可卸載,其他則可以卸載。
同時工信部表示,會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加強對移動智能終端預置應用軟件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可能有朋友會問,此通告若成功通過并實行,有損廠商的商業利益怎么辦?但是此項規定主要還是針對系統級別的不可卸載的App,如音樂、視頻、游戲中心等,預裝的第三方軟件并未收到波及。
筆者認為在解決內置App不可卸載這一大問題后,工信部還要大力整治系統內置App推送,和系統內置廣告的行為,對于廠商來說賺錢第一,但是用戶花了大價錢購買手機卻要忍受這些煩惱,實在是不應該。對于手機廠商內置App不可卸載的行為,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