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絲芭傳媒發布聲明,再度重申“上海絲芭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為黃婷婷女士唯一獨家經紀公司,未經絲芭公司書面授權確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代理該藝人的演藝活動。”
SNH48成員黃婷婷與經紀公司的解約大戰已經持續了近一年半,年前,法院正式判決黃婷婷敗訴,需要她繼續履行與絲芭傳媒的合約。
但黃婷婷在解約失敗后,依然繼續私接了《追光吧哥哥》、《江蘇衛視元宵晚會》等活動,被眾多粉絲發聲質疑不尊重法律。
在絲芭傳媒發布聲明之后,江蘇衛視元宵晚會也將黃婷婷撤出了宣傳,而《追光吧哥哥》節目則將黃婷婷給胡夏的助力環節完全刪除,使得藝人胡夏成為當晚唯一一個沒有嘉賓助力的藝人。
絲芭傳媒也在聲明中引用本月發布的《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呼吁藝人應“堅守契約精神、尊重合作團隊與合作對象”。督促黃婷婷回歸正常履約軌道,不要繼續一意孤行。
而從判決書中顯示,黃婷婷在SNH48期間“主演電視劇7部、電影3部、綜藝26場、商業代言30余場、商業活動演出23場、演唱會12場、音樂單曲18張、音樂MV拍攝23支、參與劇場公演300余場、微博粉絲1,005萬、獲得支付報酬8,998,125.50元。”
在這樣優厚的條件下,很多粉絲也非常不理解黃婷婷的單方面解約行為,只能理解為娛樂圈的賺錢速度是大家想象不到的。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黃婷婷的解約風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