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遇到法律問題時,有的朋友首先想到的是找律師咨詢,而有一部分朋友想到的是先找法律援助機構的工作人員法律咨詢,但是這里有什么區別嗎?找律師法律咨詢更好,還是找法律援助機構法律咨詢更有效?
小編作為一名法律人,給大家講一講這個問題。
首先小編認為兩種方式都是可以采用的,但具體采取哪個法律咨詢的方式,就要看你遇到什么樣的法律問題。
因為法律問題與當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一定的關聯,導致每個人的法律問題內容千差萬別,因此每個人的法律問題都是不同的。
如果你的法律問題,不需要找律師訴訟(俗稱:打官司)只是有疑惑,對一些問題不是很理解,這時建議你選擇法律援助機構進行法律咨詢。
這是因為,如果你想打官司訴訟的話,法律援助機構在為你提供法律咨詢解答后,是無法繼續提供訴訟法律服務的,而直接找律師法律咨詢后,該律師了解詳細的案情后,可以第一時間為你繼續提供案件訴訟法律服務。
所以,當你遇到比如遺囑怎么公正、鄰居小狗擾民、借條怎么寫、怎么寫舉報信、單位不給交社保(因為社保問題,勞動仲裁和法院不受理)、在街上丟錢了到哪個派出所報案、煤氣公司給你停天然氣了等等這些日常不需要通過訴訟(打官司)解決的法律問題,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進行法律咨詢,一般都可以解決,而且還是免費的。
大連法能律師事務所
律師熱線:400-881-7731
從人性角度去分析,也是可以得出上述同樣的結論。
法律援助機構是由體制內的一些公職律師、持證的法律工作者、及律師組成的公益性質的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因此,當事人到法律援助機構進行當面法律咨詢或者通過電話向法律援助機構法律咨詢時,工作人員一定會依法給你提供一個標準答案,但僅此而已。
但是如果你到律師事務所付費當面法律咨詢,或者是與律師電話法律咨詢時,律師可以深入詳細地為你解答法律咨詢問題,尤其是你付費或者你的法律問題很可能需要訴訟時,律師一般會很認真、詳細地為你解答法律咨詢。這是因為,一旦你付費了,這就形成了法律上的委托法律關系,律師必須按照律師行業規定及職業操守,律師有責任應該認真客觀地解答你的法律咨詢,就像一些便利店把本來要扔掉的快過期的面包送給你,即使你吃壞肚子,便利店也不會負責的,因為是免費給你的,但是如果便利店賣給你的面包,你吃壞肚子了,因為你付款了,雙方形成了買賣法律關系,便利店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因此正常的便利店是不敢賣給客戶快過期的面包,你找律師咨詢也是同樣的道理。
另一方面,你法律咨詢的問題與律師經濟利益關系緊密時,律師會認真解答、并給你一個明確的答案。但法律援助機構更多的意義是為了完成公共工作任務,進行社會公益援助,是對社會法律需求群體的幫助,而不是為你一個人提供服務而設立的。
說到這里,你應該懂它們的區別了吧。總的來說,日常小問題問問法律援助機構也無妨,但你遇到大問題時,小編還是建議你直接問律師,如果是很重要的問題,付費效果會更好一些,你會得到一個滿意的答復、及后續的法律訴訟服務。
大連律師
編輯:法能律師事務所
關鍵詞:法律援助 法律咨詢 大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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