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9月15日消息,深交所發布公告稱,經查明,暴風集團及相關當事人存在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未按期披露業績預告和業績快報,董事減持未預披露等違規行為。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對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代董事會秘書馮鑫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同時,對對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崔天龍,獨立董事羅義冰、 張琳,監事梁巨平、李麗、張妮妮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深交所稱,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馮鑫如對本所作出的紀律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紀律處分決定書之日起的十五個交易日內向本所申請復核。對于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上述違規行為及本所給予的處分,本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