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吳少博律師事務所:吳少博
日前,國務院印發了《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要求行政機關全面建設法治政府,民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印發《“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要求社會完成基層制度,最高檢出臺《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的指導意見》,要求建立嚴格的合規監管制度。在法治政府、社會制度、監管制度三方面的要求下,企業合規體系的搭建,勢必為之。
企業行政監管的具體實施,首先要解決行政機關怎么監管,監管方向、監管的現實價值,在此基礎上,企業才能進一步明確該從哪些方面進行補充,完善自身行政監管合規體系。
一、行政監管合規的價值
企業建設行政監管合規體系的根本目標是“避免風險,助力發展,平衡社會效益”,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速企業的發展進程,平衡企業與社會、與政府之間的各方效益。
企業行政監管合規工作又有別于企業內部的法務、風控、內審等工作,行政監管合規工作除了要把控風險外,更要對企業發展產生積極促進作用,其體系作用遠大于傳統的企業一般法律服務。
企業行政監管合規的建設,是對企業風險進行控制,避免企業產生關閉、處罰及涉刑等不良后果。企業建設全面的行政監管合規體系可以助力自身發展,真正做到“即避免風險,又提速發展”,從“合規不起訴制度”確立來看,國家也越來越推崇全面合規的企業。此外,監管人員也要加強自身學習,如果監管人員對國家政策、產業導向不明確,就極容易做出錯誤的行政行為,不僅給執法人員帶來風險,更會給企業帶來重大影響。行政監管合規業務不同于傳統的法律顧問業務,該項業務屬于朝陽行業,要求實務人員能提供更全面的監管合規服務。在幫助企業排除風險,提高收益的同時,提高實務人員自身價值,也給未來職業帶來更多可能。
二、行政監管合規的路徑
風險端,以內控為主導的企業內部組織架構、人員配置、制度管理等問題的具體實施措施,其目的是對企業風險進行控制,避免企業產生關閉、處罰及涉刑等不良后果。
發展端,企業建設全面的行政監管合規體系可以助力自身發展,真正做到“既避免風險,又提速發展”,從“合規不起訴制度”確立來看,國家也越來越推崇全面合規的企業。
平衡端,兼顧社會效益,企業家的社會責任,避免社會輿論的不良影響,還要爭取好的評價,得到監管機關認可和經營發展產業政策的扶持,借勢而為,既放大企業的商業價值、也放大社會價值。
三、行政監管合規的難點
第一,以短期商業利益為終局考慮思維的,對行政監管合規不重視。
企業對于違規問題所能帶來的不利后果是沒有清晰認識的。很多企業因為對合規的認識不足,而被處罰、企業停產停業,相關負責人被禁止終身從事行業工作。
第二,不清楚行政監管合規對風險合規的管控,對發展的效益。
合規風險影響威力是巨大的,很對企業都會把合規風險認為是財務、業務、法律等商務風險,但究其根底二者截然不同。商務風險所能帶來的影響僅僅是一個合同或者一個項目的單項的經濟影響,而合規問題則可能關乎企業整體的生死存亡問題。
第三,國家對行政監管合規的價值和認可體系不夠完善,除了合規不起訴,沒有新的內容。目前,各行業領域沒有出臺細致的合規鼓勵、獎勵政策,加之企業對自身合規認識又不足,如果沒有明確的指導和指引性政策,引導性政策缺失,引導性規范不足,會造成企業在合規體系建設中常常無從下手。
四、行政監管合規的建議
第一,提升行政機關的監管能力,培養企業合規管理團隊,加強政企溝通銜接。
監管部門可以采取“剛柔并濟”的模式,立體化完成行政監管合規體系。為了促使企業建立合規管理體系,我國政府已形成三種企業合規管理的模式:一是以行政監管主體身份設定企業合規管理職責,以強制性監管措施保障履職;二是作為政府出資人設定企業合規管理職責,以科層式行政管理機制促使履職;三是通過行政指導提出企業合規管理職責。第一、二種模式可稱為“剛性”模式,第三種模式可稱為“柔性”模式。
第二,企業要結合自身規模、商業經驗、產品與服務、交易相對人和供應鏈以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從管領導決策、風險評估、內部管控、人員培訓等方面構建行政監管合規體系。
企業與客戶、供應鏈、中間商之間的風險進行風險評估,定期更新用于風險評估的資料和系統。結合識別風險,加強內部控制,制定風險防護機制,保存相關記錄,如制裁清單、制裁項目、需更新的規范或指引,以及一般許可資料。
企業應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合規培訓,培訓對象包括相關員工和利益相關方,對于工作在高風險領域的員工,還應進行專項培訓。企業應確保被培訓者獲取培訓材料,該材料還可供員工持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