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旦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大眾可以通過信用中國,企查查,天眼查,水滴信用,啟信寶平臺可以在網上查詢到;“失信被執行人”,也就是的大家通常講的“老賴”究竟有那些影響?
一,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2、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會被限制出境。
3、公司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將被限制參與房屋司法拍賣。
4、執行法院會將公司信息向征信機構通報,并由征信機構在其征信系統中記錄。
5、若公司為國有性質,則執行法院會將失信情況通報其上級單位、主管部門或者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6、公司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將受到信用懲戒。
7、移動支付也將納入征信管理范圍。
8、電信公司有可能會采用被執行人彩鈴等。
有人可能會問,“我不是公司的股東,只是掛名的法定代表人,也需要承擔責任嗎?”對此,相關文件規范并沒有加以區分。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代表,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而不論其是否是公司的股東。那種認為“掛名法人”不會承擔責任的說法,是非常錯誤的。
南昌刪溜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溫馨提示,一旦企業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法人一定要盡快處理,否則對法人影響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