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國家能源局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2021年上半年能源經濟形勢等情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王大鵬在記者問答環節介紹道,截至目前,已有浙江、河南、湖北、江蘇、廣東、陜西、安徽等22個省(區)提交了試點方案,東中部地區上報試點數量相對較多,這與國家在東中部地區大力推廣分布式光伏的布局相符。 從各省了解到,包括山東、河南、河北、陜西等省份在內的中東部省份,平均每省上報的整縣申報規模超過20個。其中,陜西38個、山東46個,河南20-30個。根據國家能源局試點不審批的原則,整縣推進方案只需要通過省里審批即可進行實施。
按照平均每個省最終上報20個試點縣,保守估計目前已經上報的22個省(區)將有超過400個縣參與到此次分布式光伏整縣推進試點中;按照每個縣200MW的規模計算,400個縣整縣分布式光伏裝機規模將超過80GW。但根據目前簽約情況來看,預計最終規模或將超過100GW。 7月4日,洛陽遠旺光伏發電考察團業務對接洽談會并舉行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簽約儀式。簽約的項目類型包括但不限于屋頂光伏分布式電站、儲能、充電樁、碳排放及綠證交易等項目。其中,戶用光伏發電項目容量約120萬千瓦,]預計總投資額約56億元;[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100萬千瓦,預計總投資45億元,項目將自申報成功之日起一年內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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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洛陽遠旺光伏新能源光伏發電優勢多多,2021年5月,國家能源局印發《國家能源局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1〕25號)。其中明確:
(1)保障性并網規模:2021年各省(區、市)完成年度非水電最低消納責任權重所必需的新增并網項目,由電網企業實行保障性并網,2021年保障性并網規模不低于9000萬千瓦。保障性并網規模可省際置換,通過跨省區電力交易落實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的,經送、受省份協商并會同電網企業簽訂長期協議后,根據輸送(交易)新能源電量相應調減受端省保障性并網規模并調增至送端省。保障性并網項目由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通過競爭性配置統一組織。
(2)自主落實消納條件并網規模:對于保障性并網范圍以外仍有意愿并網的項目,可通過自建、合建共享或購買服務等市場化方式落實并網條件后,由電網企業予以并網。并網條件主要包括配套新增的抽水蓄能、儲熱型光熱發電、火電調峰、新型儲能、可調節負荷等靈活調節能力。
(3)各地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參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21〕704號),相關規定執行,具體目標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