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元龍律師,北京德恒(廣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德恒全國刑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北京企業法律風險防控研究會理事、華夏公司辯護研究院院長、刑法學博士研究生、湘潭大學客座教授、湖南科技學院特聘教授等。
張元龍從事刑事法研習和實踐已經20年。張律師在全國行業內率先提出個罪化辯護和研究,并擅長和領先在公司涉嫌犯罪罪名的辯護與法律服務、企業刑事合規業務,尤其對于“非吸”、集資詐騙、傳銷犯罪、非法經營、企業賄賂、環境資源礦山等類市場經濟領域罪名有多年研究積累和辯護實務經驗。為此,張律師受聘為中國行為法學會授課講師、2020年度《中國法律年鑒》律師年鑒人物、2019年度被評為廣州市律協理論研究成果一等獎、設計電商領域刑事合規產品獲廣州市律協法律服務產品大賽二等獎,以及2019年張律師辯護打掉的某國企下屬單位對單位行賄罪案被評為廣東省律協十大經濟犯罪典型案例等榮譽。
張元龍律師領銜團隊辦理了諸多經濟犯罪領域全國性代表大、要案件,擔任多宗全國范圍特大、重大型電商企業(微商、社交電商)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件辯護工作,以及多宗大型央企、國企、上市企業涉罪的辯護或法律服務,取得較好的辯護業績,獲得當事人廣泛好評及同行贊譽。
辦理的辯護案例諸如:深圳龍崗劉某一、二審打掉“入室搶劫”之無罪案,“云數貿”“五行幣”傳銷明顯輕判案,“云訊通”“王者歸來”傳銷大案,“阿里幣”三級分銷案,“云某惠”消費返利世紀大案,“斑美拉”化妝品領域亞洲第一案,“趣碼”社交電商大案等;大型國企粵某某并購香某某被合同詐騙案(A股并購詐騙第一案);央企某某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某支公司對單位行賄罪案。這些案件大多數由中央電視臺報導、《人民日報》登載等。而張律師團隊不辱使命,均取得較好的辯護業績,最大化程度維護了當事人正當權益。
代表性業績案例:
?11-13年期間,擔任了香港“亮某思”公司在大陸地區多省份涉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涉案上10億元)多地主要被告人之辯護人。亮某思案被《法制日報》評為年度十大經濟犯罪案。辯護工作對于推動2013年11月14日最高法、最高檢和公安部《關于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出臺起到了意義。
?16-18年期間,擔任深圳龍崗劉某被控入室搶劫罪二審和發回重審之辯護,在二審階段打掉了原人民檢察院以“入室搶劫”對被告人的抗訴,以及二審中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裁定,重審繼續為被告人做干凈徹底完全無罪辯護,法院作出“實報實銷”五年改三年半之判決,后案件繼續上訴二審,最終深圳中院宣判被告人無罪。案件訴訟6年,被告人終得以沉冤昭雪。
?18年期間,擔任了央企某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州一支公司對廣州某某汽車有限公司對單位行賄罪案二審辯護人,經精準、有效辯護,中院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重審期間荔灣區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法院裁定準許撤回,取得了完全無罪結果的成效。該案被評為了2018年度廣東省律協經濟犯罪辯護領域“十大經典案例”。
?18-19期間,擔任了建國以來最大一宗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云某惠”消費返利平臺辯護工作,擔任“云某惠”單位的法律服務和辯護人(公司涉及被凍結賬戶內資金120多億元),多次會見黃某董事長,溝通交流案件辯護思路和訴訟方案。為公司提供專業服務書寫《法律意見報告》近十萬字。
?18-19年期間,辦理了化妝品領域有稱為亞洲第一案“斑某拉”案件(案涉43億元)擔任董事長余某某辯護人。案件刑拘30多人,經有效辯護在審查起訴階段不訴11人,后19人移送法院開庭審理29天(前后經歷53天時間)為案件作典型微商“團隊計酬”經營型無罪辯護。案件辯護工作對于推動國家規范電商立法、保護民營企業家權益、企業應主動合規等起著重大時代影響意義案。
?19年期間,代理了上市公司“粵某某”并購上海“香某某”被合同詐騙罪案件(稱為A股市場并購第一案)代理人參與廣東省高院二審訴訟。被告人均聘請了北京最豪華律師團隊進行辯護,張律師團隊和公司法務采取恰當訴訟策略和方案、專業的法律意見,和辦案人員進行溝通交流,最后省高院作出維持一審有罪之判決,取得勝訴等案件。
部分研究成果:
張元龍律師寫作的論文及實務型文章,在普通期刊、核心期刊、律協平臺或自媒體平臺上發表或推送上100多篇。
2018年,出版編著:《經濟犯罪有效辯護實務經驗談》擔任主編,約35萬字,由國家知識產權出版社出版;
2019年,出版國內刑法單個罪名專著:《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精準、有效辯護論》,25萬字,知識產權出版社;
2019年,寫作的專著被廣州市律師協會評為理論成果研究一等獎;
2019年4月,在北師大舉辦第七屆“企業家刑事法律風險防控論壇”會上,首次提出銷售領域“比例管控、熔斷連接”電商(微商、社交電商)企業刑事合規體系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