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Z.com) 9月21日 消息:今日,針對“前聯想副總裁常程跳槽小米”一事,聯想集團再次回應稱,自 2017 年限制性協議簽署之日起,在常程離職前 24 個月內,聯想共計向常程支付了競業限制的股權對價 500 余萬元。常程離職后,聯想亦向其支付了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目前,聯想已向仲裁庭要求常程返還股權激勵金額、支付違反競業限制義務違約金、并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聯想方面表示,契約精神是現代商業文明的基石,而法治則是其持續發展進步的保障。人才的合理流動既受法律保護,亦須在法治框架內進行。我們相信,遵守法律,尊重契約,講求誠信,方能致遠。
去年 12 月底,聯想集團宣布,由于常程長期奮斗在競爭激烈的手機一線,家庭聚少離多,基于個人身體健康和希望更多精力照顧家庭的原因,常程近期提出離職。
1 月 2 日,小米董事長雷軍在微博宣布原聯想集團副總裁常程加入小米,擔任小米集團副總裁負責手機產品規劃。之后,常程方面一直否認該協議上的簽名為其本人簽署,并聲稱聯想方面提供用于筆跡鑒定的多份常程的勞動合同和相關法律文件均非其本人簽署。
9 月 17 日,聯想集團內部人士透露,該公司與前聯想手機業務負責人常程的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糾紛案已有進展。 9 月 16 日,經仲裁庭指派的鑒定機構確認,常程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在《聯想限制性協議》上的簽名為其本人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