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治通寶(背滿文方孔古銅錢)
公元1644年,清軍入關,愛新覺羅·福臨至北京。為了穩定流通鑄幣混亂的局面,一方面有選擇地繼續沿用明代舊錢,另一方在北京設中央錢局開鑄“順冶通寶”錢。新錢每文重量定為一錢與明錢兌換。這一舉措逐漸統一了流通錢的形制,為恢復國民經濟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然而作為剛剛入關的清朝政府推行順治通寶錢并不是一帆風順的,它先后經歷了五次重要的改革,最終完成了脫離明代而建立清代鑄幣體系的過程。五次貨幣改制鑄就了五種形式的順治通寶錢,這就是聞名于世的順治五式。每一式順治通寶自成體系又互相關聯,為我們后來的收藏和研究者提供了豐富多彩、趣味無窮的實物資料。
背“滿文”式,錢背書寫滿文“寶泉”或“寶源”分列穿左右。順治十四年(1657),戶部題準各省鑄局一律停鑄,僅由戶部寶泉局與工部寶源鑄背滿文局名錢。《清史稿食貨五》記載:“順治十四年,直省局錢不精,私鑄乘之,卒壅不行,悉罷鑄,專任寶泉,寶源精造一錢四分重錢,幕用滿文,俾私鑄,限于作偽,現行錢限三月銷毀?”可見由北京戶?工二局改鑄順治背滿文“寶泉”?“寶源”重錢是為了達到統一管理防止私鑄的目的,也是歷史上最重的小平制錢。背“滿文”式制錢鑄行時間為順治十四至十八年(1657~1661),錢體大而厚重,錢背銘文改為雙滿文形式,較之前順治錢有很大不同。從這一式開始,清朝制錢在形制從上沿用明朝的時代進入了真正的清錢時代,背滿文寶泉、寶源形式的制錢一直延續至清末宣統時期。它的出現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極具收藏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