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國資委發布《本市國資國企服務長三角一體化發展行動計劃》(下稱《行動計劃》),提出2020年~2022年,上海國資國企全面實施服務長三角一體化發展“135”行動計劃,推動各類投資公司等培育長三角區域內科創板上市公司70家,推進上海市國有企業與蘇浙皖國有企業雙向混改業務協同,并將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工作納入相關企業法定代表人任期考核。
截至今年7月16日,長三角的科創板上市企業數量已達58家(上海19家、江蘇25家、浙江11家、安徽3家),占全國的45%;市值合計1.5萬億元,占全國的58%;募集資金總額達1185億元,占全國的60%。
《行動計劃》提了三項任務,分別是:打造一個高能級的投資和投資服務主體,建立一個高標準的產權交易共同市場,形成一套高效率的區域發展協調機制。
其中,組建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投資和投資服務平臺,就是已于5月26日上海市政府批復同意上海市國資委出資組建的長三角投資公司。定位是以服務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為主責主業,成為對接蘇浙皖的合作平臺、上海市國企聯合走出去的服務平臺、示范區開發建設的實施平臺。
《行動計劃》稱,要推進長三角投資公司探索區域一體化共投共建共贏的新模式,就重大規劃落地、重點區域開發、重要項目建設與蘇浙皖相關主體進行業務協同、股權合作,創新融資方式提升融資功能,積極推進示范區建設和一體化發展。
第二項任務是打造長三角產權交易共同市場。具體來說,是推進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牽頭建設長三角產權交易一體化云服務平臺,拓展聯網合作和數據共享,加強信息聯合發布、項目聯合推介、共同組織競價等合作力度;積極推進體育產權、知識產權、環境能源、農村產權等權屬交易領域的一體化合作。
《行動計劃》提出鼓勵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以資本為紐帶,與蘇浙皖產權交易機構加強合作、共享牌照,共同提升交易規模和全國影響力。
第三項任務是構建國資國企區域發展協調機制。《行動計劃》提出,由長三角投資公司牽頭形成服務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企業協調機制,聯合走出去發揮優勢迭加效用;支持優勢企業牽頭成立人工智能、旅游、時尚等長三角行業聯盟。
《行動計劃》還提出要實施五大行動,分別是:“百企合作聯盟”行動、“協同創新領航”行動、“產融價值共創”行動、“基建科技賦能”行動、“開放樞紐共建”行動。
在“百企合作聯盟”行動中,聯合蘇浙皖三省國資委組建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資百企合作聯盟,組織百家企業走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自貿區臨港新片區、虹橋商務區、滬蘇大豐集聚區、G60科創走廊等區域內國家戰略新區和省級產業合作園區,共同推動區域開發規劃、功能定位落實和優質產業落地。
在“協同創新領航”行動中,要利用長三角國家級產業創新中心、共性技術研發平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等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資源,新增10家以集成電路、生物醫藥、智能場景為重點的高端研發機構,推進30項戰略性新興產業區域合作研發項目。
在“產融價值共創”行動中,支持金融企業在示范區設立總部型機構;推動國有銀行聚焦區域內重大項目建設新增信貸資金投放1萬億,推動各類投資公司等培育區域內科創板上市公司70家、證券公司服務區域內企業科創板上市70家。
同時,支持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和其他有條件的企業設立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基金,與蘇浙皖相關企業深化資本合作;共建國有長三角產業基金生態圈,打造產業協同投資的跨區域深層次合作平臺。
值得一提的是,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工作將納入相關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任期考核。
《行動計劃》提出,上海市國資委監管企業要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制定服務長三角一體化發展行動計劃,明確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分管領導、責任部門、工作要求和目標任務,細化工作舉措,加強內部協同,確保此項工作落實落地。各區國資委要結合實際,推進區屬國企參與長三角一體化發展。
為支持國企參與長三角一體化發展,《行動計劃》提出對上海市國有企業實施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重大項目產生的前期費用和融資成本經認定后可視同于利潤,經審核后可在國資經營預算中給予支持;對國有企業發揮協同效應、出資形成聯合體在長三角區域實施重大項目,實施投資后備案管理。
上海是地方國資重鎮。今年上半年,上海市地方國有企業實現營業收入1.6萬億元,利潤總額1374億元,國有經濟總體呈現回升向好態勢。
目前,滬蘇浙皖的國資國企聯動已經展開。2019年11月11日,第一屆長三角地區國資國企聯席會議在安徽蕪湖召開,簽訂了一市三省國資國企服務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合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