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8月6日電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6日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因存在未經客戶授權進行征信查詢違法行為,匯豐銀行及相關責任人被合計罰款53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網站截圖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網站6日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海銀罰字〔2020〕23號-26號)顯示,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存在未經客戶授權進行征信查詢的違法行為類型,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罰款45元。
時任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副行長兼零售銀行及財富管理業務部總監李峰、時任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廣東零售銀行與財富管理業務部總經理李樺倫、時任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零售銀行及財富管理業務部下轄催收部總經理鄭國偉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責任,分別被處以5萬元、2萬元、1萬元罰款。(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