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通寶
洪武通寶銅錢,是明初太祖朱元璋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開始鑄造的。在大中通寶繼續使用的同時,太祖命工部主管鑄錢,具體由工部下設的寶源局和各省的寶泉局設施。洪武通寶由多個錢局所鑄。其幣背記有錢局名。按此標準劃分:可分為九種:京、北平、鄂、浙、濟、桂、福、豫、廣。如果按照其“面額”劃分,《明食貨志》是這樣記載的:“凡五等,當十、當五、當三、當二、當一”。
洪武通寶銅錢,青銅質,正面文“洪武通寶”,對讀,背面上文“三”,文字精整。明朝初年因缺乏銅材,洪武通寶鑄錢兼用廢錢及舊銅器為原料,同等錢成色、大小輕重有差異。小平錢背銘加、治、木者為日本16世紀后半葉在加治木地方鑄錢。
洪武通寶作為明朝的通用貨幣,截止到現在已經過了很多朝代,其存在的數量也越來越少。洪武通寶是一個歷史的載體,記載的是明朝當時的經濟發展水平,講述的是明朝的鑄造水平,闡述的是明朝的政治水平。其歷史越加悠久,其收藏價值越加高,洪武通寶代表了當時的經濟水平,因此具有收藏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