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管新規延長過渡期的“靴子”終于落地!
7月31日,央行發布消息稱,考慮到今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金融帶來的沖擊,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規范轉型面臨較大壓力。為平穩推動資管新規實施和資管業務規范轉型,經國務院同意,人民銀行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部門審慎研究決定,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底。
按照既有工作安排,資管新規過渡期將于2020年底結束。但實際上從去年以來,由于經濟下行壓力加大,關于延長過渡期的討論就已熱烈,彼時監管也釋放出會研究延期一事的態度。新冠肺炎疫情的突然沖擊,進一步強化過渡期延長的必要性。可以說,過渡期延長已有充分的市場共識,只差官方正式宣布的“臨門一腳”。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央行前不久就過渡期延長一年至2021年底已有“放風”。7月10日,在央行舉行的上半年金融統計數據新聞發布會上,央行辦公廳主任周學東就曾表示,關于資管新規過渡期延期,因為今年疫情沖擊,應該延期,但也有機構、學者建議不能延太長,可能延期一年比較合適。
央行有關負責人此次強調,過渡期延長不涉及資管新規相關監管標準的變動和調整。為做好過渡期存量資管業務整改工作,金融管理部門將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夯實金融機構主體責任,在鎖定存量資產的基礎上,繼續由金融機構自主調整整改計劃,按季監測實施,切實防范道德風險。推進金融市場發展,提升新產品接續能力,引導資管行業為資本市場提供長期穩定資金支持。
此外,證監會有關負責人當天表示,為落實有關政策安排,《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及其配套規范性文件、《證券公司大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適用<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操作指引》過渡期同步延長至2021年底。但公募理財債券基金、公募分級基金的規范整改不作延期。
央行公布的數據顯示,5月末,資管產品直接匯總的資產總量是90.1萬億元,比年初增加了4萬億,同比增長3.5%;資管產品底層資產配置到實體經濟的余額是39.3萬億元,比年初增加了2.2萬億元,占全部資產的43.6%,比年初提高了0.6個百分點。
實事求是 推動資管存量業務平穩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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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為何要延長資管新規過渡期,央行有關負責人給出的官方回復,主要是基于疫情對經濟金融沖擊的考慮。
上述負責人表示,適當延長資管新規過渡期,是從疫情常態化防控出發,做好“六穩”和“六保”工作的具體舉措。一是推動資管存量業務整改平穩進行。新冠肺炎疫情從資金端和資產端,對資管業務產生了雙向沖擊,尤其是在資產端,部分行業、企業經營困難加大,一些投資項目原有還款安排面臨調整。適當延長過渡期,能夠緩解疫情對資管業務的沖擊,有利于緩解金融機構整改壓力。
二是為金融機構培育規范的資管產品提供寬松環境。過渡期適當延長,能夠為資管機構進一步提升新產品投研和創新能力,加強投資者教育和長期資金培育,提供更好的環境和條件,有利于支持資管產品加大對各類合規資產的配置力度。
不過,實際上,去年由于經濟下行壓力加大,關于延長過渡期的討論就已熱烈,彼時監管也釋放出會研究延期一事的態度。
去年12月底,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部分銀行反映的理財業務存量處置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按照資管新規補充通知的精神,過渡期結束后,由于特殊原因而難以處置的存量資產,可由相關機構提出申請和承諾。經金融監管部門同意,采取適當安排,妥善處理。銀保監會始終要求銀行嚴格落實資管新規、理財新規的規定,規范開展理財業務對于存量業務的處置,嚴格制定整改計劃,按照進度扎實有序推進,但也會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是否對相關政策進行小幅適度調整。
一大行理財子公司人士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業內對延長資管新規過渡期早已有預期,畢竟不符合資管新規的存量資管規模太大,壓降非標資產更是“難啃的硬骨頭”,僅用兩年多時間處理存量資產,對資管規模較大的金融機構來說難度確實大。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31日也表示,為落實有關政策安排,《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及其配套規范性文件、《證券公司大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適用<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操作指引》過渡期同步延長至2021年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結合新的過渡期安排,制定私募資產管理計劃、證券公司大集合資產管理產品的整改計劃,分步穩妥有序實施,按期完成整改。同時,根據實際規范進度及風險狀況,公募理財債券基金、公募分級基金的規范整改不作延期。
“公募理財債券基金規范主要涉及合同變更安排,目前絕大部分已完成規范整改,剩余部分繼續按照《關于規范理財債券基金業務的通知》要求于2020年底前完成規范。公募分級基金繼續在2020年底前完成規范整改。”上述證監會負責人稱。
為何只延長1年?跳起來摘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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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多久比較合適,此前市場有過討論。央行原副行長吳曉靈前不久建議延長兩年至2022年底。
“今年年底前完成剩余50%老產品的轉化恐怕難度比較大。用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平均每一年約20%的速度去消化,是比較實事求是的。”吳曉靈曾表示。
不過,央行有關負責人此次表示,延長過渡期1年,更多期限較長的存量資產可自然到期,有助于避免存量資產集中處置對金融機構帶來的壓力。并能夠較好統籌存量業務整改和創新業務發展的關系,通過資管業務的轉型升級,帶動存量資產的規范整改。
“但過渡期也不宜延長過多。”上述負責人稱,過渡期安排的初衷是確保資管業務順利轉型,實現老產品向新產品的平穩過渡。將過渡期延長1年,可以鼓勵金融機構“跳起來摘桃子”,在對沖疫情影響的同時,推動金融機構早整改、早轉型。
提前完成整改監管予以適當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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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此前規定,過渡期內,金融機構發行新產品應當符合資管新規;為接續存量產品所投資的未到期資產,維持必要的流動性和市場穩定,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但應當嚴格控制在存量產品整體規模內,并有序壓縮遞減,防止過渡期結束時出現斷崖效應。金融機構還需制定過渡期內的整改計劃,明確時間進度安排,并報送相關金融監督管理部門,由其認可并監督實施,同時報備央行,對提前完成整改的機構,給予適當監管激勵。過渡期結束后,金融機構的資管產品按照資管新規進行全面規范。
此次延長資管過渡期對于上述要求依然不變。一方面,金融機構要鎖定待整改存量資產,自主調整整改計劃,編制整改資產臺賬,實行清單制管理,過渡期內按季監測實施。
另一方面,對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務,或整改雖延至2021年底,但進度快于計劃,能提前完成整改任務的金融機構,在監管評級、宏觀審慎評估、資本補充工具發行和開展創新業務等方面給予適當激勵。對于未按計劃如期在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務的金融機構,除在監管評級、宏觀審慎評估、開展創新業務等方面采取懲罰措施外,視情采取監管談話、監管通報、下發監管函、暫停開展業務、提高存款保險費率等措施。
央行有關負責人強調,此次過渡期延長的政策安排,不涉及資管業務監管標準的變動和調整,并不意味著資管業務改革方向出現變化。這種安排,一方面,有利于鞏固前期化解風險的成果,推進資管業務持續轉型升級。另一方面,有助于緩解新冠肺炎疫情的沖擊,穩定對實體經濟的融資供給,提高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此番監管部門研究提出了“過渡期適當延長+個案處理”的政策安排。具體包括三方面:
一是延長資管新規過渡期至2021年底,在鎖定2019年底存量資產的基礎上,由金融機構自主調整整改計劃。
二是對于2021年底前仍難以完全整改到位的個別金融機構,金融機構說明原因并經金融管理部門同意后,進行個案處理,列明處置明細方案,逐月監測實施,并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
三是健全存量資產處置的配套支持措施。鼓勵采取新產品承接、市場化轉讓、合同變更、回表等多種方式有序處置存量資產。允許類信貸資產在符合信貸條件的情況下回表,并適當提高監管容忍度。已違約的類信貸資產回表后,可通過核銷、批量轉讓等方式進行處置。鼓勵通過市場化轉讓等多種方式處置股權類資產。穩妥處置銀行理財投資的存量股票資產,避免以單純賣出的方式進行整改。優化銀行資本補充工具發行環境,進一步增強金融機構資本實力。推進金融市場發展,提升新產品接續能力,引導資管行業為資本市場提供長期穩定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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