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所賣的長豆角農藥殘留超標,河南新鄭市龍湖鎮一菜販楊傳有被罰51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20元。新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其整改。
食品安全話題,向來牽動公眾神經。對于挑戰底線者依法嚴懲,也一直是主流聲音。不過,對于此次監管部門的處理,一些網友表達了不同聲音。
首先,被罰者是蔬菜經銷商,也就是菜販,而非種植者,在整個蔬菜流通環節屬于末端。監管部門僅處罰經銷商,而不追究農藥殘留超標的根源,對于杜絕市場上出現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有多大震懾力?
第二,罰款之前,是否弄清了超標農藥殘留的來源?究竟是蔬菜種植者所為,還是經營者的問題。如果能證明并非菜販的動作,卻對其處罰,不僅不公平,也放跑了真正的違法者。一個賣菜的小商販,有能力鑒定蔬菜是否農藥殘留超標嗎?
另外,有人質疑賣了20余斤、價值120元的豆角,卻被罰51000元,是否過重?雖然依據《食品安全法》和《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這一罰款數額并不出格,但是行政處罰也應當遵循比例原則,做到罰當其過。處罰結果應當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以上,這絕不是說網友同情賣菜老板——從以往公眾對威脅食品安全者的態度看,也不可能同情——只是作為廣大消費者認為理應罰當其過,大家最最在乎的是產生超標農藥殘留的根源問題在哪里。
要從根本上杜絕蔬菜農藥殘留超標,不能僅靠打擊銷售端,更不能把執法簡化為罰款。根本的,在于常抓不懈的監管,從源頭、流通到終端,把好“全產業鏈”監管關。讓消費者真的買的放心,吃的放心。所有到達消費者餐桌上的食品,真正做到全程溯源,責任到人。
目前市面上能夠做到溯源的食物其實并不多,普通食品幾乎不能做到,但其實市面上很多綠色食品是可以做到安全溯源的,消費者可以在網上或者線下商超選購,一般線上購買網站會給提供溯源系統,掃碼查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