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個消費者維權日即將到來,消費者權益保護事關民生民利,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特別是假冒偽劣商品、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危害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破壞和諧穩定,社會各界對此深惡痛絕。2019年以來,江西省萍鄉市檢察機關堅決按照黨中央統一部署,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要求,順應人民群眾新要求和新期待,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辦理了一批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有力的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一、始終保持對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犯罪的高壓態勢
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始終將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作為重要工作職責,依法從嚴從快批準逮捕、起訴相關犯罪嫌疑人,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據統計,2019年,萍鄉市檢察機關共批捕、起訴各類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制假售假類犯罪案件6件9人,主要涉及的罪名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等,有力打擊了侵犯消費者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尤其是在當前全國上下萬眾一心抗擊疫情的關鍵階段,萍鄉市檢察機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依法從嚴從快打擊防疫物資和生活必需品違法犯罪行為,對每一起涉及假冒偽劣疫情物資的刑事案件由專案組或專人辦理,加快案件受理、審查、起訴流轉速度,努力做到‘快捕快訴’并適時提前介入,絕不在檢察環節貽誤戰機。疫情期間,萍鄉市檢察機關已提前介入銷售“飄安”口罩等銷售假冒偽劣防疫物資和生活必需品案件以及涉疫情案件11件13人,有力打擊了少數不法分子借“疫”斂財的氣焰。
二、積極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專項行動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回應人民群眾對民生民利和食藥安全熱切期盼,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安排,聯合部署,決定自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國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專項行動。江西省人民檢察院與省市場監管部門、藥品監管部門聯合制定行動方案。萍鄉市人民檢察院按照上級檢察院的部署要求,迅速成立了以檢察長為組長的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組建民行、公益訴訟及刑事檢察辦案工作專班,確定專人辦理相關案件。2019年,萍鄉市檢察機關共辦理了制售假煙、有毒有害牛肉粉等涉及食品藥品等民生領域的案件2件3人,切實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被省檢察院收納為典型案例予以刊發。
三、構建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強化執法合力
萍鄉市人民檢察院以開展“四個最嚴”專項行動為契機,認真落實《關于印發食品藥品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的通知》要求,積極構建與萍鄉市公安局、萍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行政執法部門的溝通銜接機制,明確犯罪行為的構成要件、案件移送的基本要求,統一取證標準。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要求相關責任部門及時依法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在做好自身檢察工作的同時,主動參加行政執法部門開展的檢查執法活動,做到信息資源互通有無,切實打通對食品藥品安全的“全鏈條”保護通道。2019年年末,萍鄉市檢察機關協助配合萍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專項行動督查工作,形成食品藥品安全保護合力。此外,萍鄉市檢察機關還將“四個最嚴”專項行動與萍鄉市公安機關開展的打擊食品藥品犯罪的“昆侖行動”進行同步對接,對萍鄉涉及的33起危害食品藥品案件就證據收集、線索材料移送、提前介入等工作進行溝通交流,確保了打擊效果。
2020年,萍鄉市人民檢察院將繼續以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實舉措,更強的責任落實好檢察機關在保障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加大對食品藥品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貢獻檢察力量。我們也歡迎廣大萍鄉市民、各大媒體提供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造假售假領域的違法犯罪線索,提供侵害不特定多數消費者權益的民事公益訴訟線索,共同維護我市市民“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