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銅幣
四川銅幣,是晚清和北洋時期四川省地方政權鑄造的貨幣。由于川省銀銅礦缺乏,加之辛亥革命以后軍閥割據,致使中央政府《幣制條例》關于銅幣之原料比例、銅幣面額的規定沒有嚴格遵守,四川銅幣發行量十分巨大,致使物價虛高、影響經濟發展。四川銅幣,自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六月開鑄,至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十一月法幣開始流通才逐漸退出流通領域 。
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兩廣總督李鴻章奏準在廣東開鑄圓形無孔銅幣(銅元)。次年,清政府諭令沿江沿海各省準許仿造 。光緒二十七年,四川省在成都設四川銅元局,于二十九年六月開工鑄造當五 、當十文面額 銅幣,七月增鑄當二十文銅幣。
光緒三十四年,戶部通令各省暫停鑄造銅幣,四川總督趙爾豐請免停,獲準續鑄。宣統元年,度支部下令撤并各省銀銅廠局,趙爾豐再次請求續鑄獲準。四川遂成為宣統年間少數可續鑄大清銅幣的省份。
辛亥革命以后,四川大漢軍政府于1912年4月廢止大清銅幣模板,改鑄“漢”字銅元,有當10文、20文、50文三種面額。1913年,增鑄當100文、200文的銅幣。1913年5月,重慶銅元局建成開工,均仿成都廠模式。
進入北洋時代以后,軍閥割據、時局動蕩,銅價高昂,于是四川鑄幣廠采取降等減重、加大面值的方法謀取私利。民間除老一百文、老兩百文銅幣色澤稍紫外,其余呈黃白色,質地劣于大清銅幣。1914年起,專鑄當100文、當200文銅元。各軍閥紛紛效尤,鑄造的銅幣達數億枚,四川幣制混亂不堪。
1935年,國民政府在四川推行法幣,四川銅幣遂逐漸退出流通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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