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篆刻藝術家協會由中國禪意文化研究會監管,國家各地區書畫愛好者和篆刻愛好者組織成立,中國篆刻藝術家協會遵循國家法律、政策和道德風尚,并在國家政策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團結海內外篆刻藝術愛好者。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藝術及先進文化,促進我國篆刻藝術交流與書畫事業、產業的發展。
中國篆刻藝術家協會認真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雙百方針,建立規范有序的決策和論證機制,完善評審、創作、研究和發展職能,增強專業性、學術性和權威性,努力構建和諧、繁榮、創新、有為的當代篆刻兿術領域,促進篆刻藝術的全面繁榮和可持續發展,本著公平、公正、民主和擇優的原則,向海內外接收篆刻愛好者的加入。
中國篆刻藝術家協會負責組織、指導海內外篆刻愛好者進行藝術創作和理論研究,承擔重要藝術展覽的組織、實施、評選、評獎,舉辦全國篆刻藝術展覽和各種學術論壇。努力做好聯絡、協調、服務工作,構建和諧向上的篆刻藝術家平臺,促進中國篆刻藝術的繁榮和發展。
篆刻又稱印學,是我國獨特的傳統藝術。甲骨文是最早的篆刻。到了春秋時期,隨著印章的出現,篆刻逐漸成為專門的技藝。起初,印章統稱為“璽”。秦始皇統一六國后,規定“璽”為皇帝專用,“親王以上稱寶,郡王以下官員曰印”。
自漢建安之末至三國兩晉,多為陰刻白文,用來封物作為信驗。至六朝,印章始刻朱文。唐之后,印章使用范圍越來越廣,除有姓名以外,又出現了書柬印、收藏鑒賞印、齋堂館印等。同時,刻有成語和詩文的“閑文印”開始問世,這標志著篆刻技藝開始成為一種藝術創作,逐漸在書法、繪畫等美術作品上也加蓋印章,增添情趣。
至此,融書法、繪畫、雕刻為一體的篆刻成為一門具有獨特審美價值的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