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內媒體報道,歐盟委員會昨日宣布,將對蘋果150億美元的稅收案再次提起上訴。
2016年8月,歐盟委員會裁定,蘋果在愛爾蘭非法逃稅131億歐元(約合150億美元),蘋果必須要將這部分稅金返還給愛爾蘭政府。
對于該裁決,蘋果和愛爾蘭政府均表示不滿,并提起上訴。
同時,作為歐盟成員國,愛爾蘭履行了歐盟的該裁決,接受了蘋果補繳的稅款。
2018年9月,愛爾蘭證實,蘋果已將全部稅款存入愛爾蘭政府設立的一個代管賬戶中。但愛爾蘭政府并未動用這筆資金,而是要等待案件的判決結果。
今年7月,蘋果贏得了這起稅收案。
歐盟第二高等法院“歐盟總法院”(General Court)稱,歐盟委員會未能證明愛爾蘭與蘋果的稅收安排是非法的國家援助,歐盟委員會沒有在法律層面證明他們的做法是合理的。
9月25日,歐盟反壟斷專員Margrethe Vestager證實,歐盟委員會已決定向歐盟最高法院“歐洲法院”提起上訴。
蘋果回應稱,會對此進行評估,但這不會改變法院之前做出的事實結論。
蘋果指出:“在收到歐盟委員會的上訴后,我們將對其進行評估,但這不會改變法院之前做出的事實結論。這些結論證明,與其他市場一樣,我們在愛爾蘭也一直遵守相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