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豐重寶當十母幣
中國幣制的演變發展歷經風雨,清代咸豐朝是我國歷史上繼王莽之后,又一幣制混亂時期。咸豐統治時期,正是大清王朝的多事之秋,內有太平天國運動興起,外有英法聯軍步步侵略,然而清政府稅收猛減,餉需繁重,銅路梗塞,國庫空虛,更是雪上添霜。《光緒順天府志》載:“咸豐三年,軍旅數起,餉需支拙,東南道路梗阻,滇銅不至,刑部尚書周祖培,大理寺卿恒春,御史蔡紹洛先后條陳錢法,請改鑄大錢,以充度支”。咸豐帝令戶部落實鑄大錢之議,于咸豐三年(1853年)五月,先鑄當十錢一種,錢文“咸豐重寶”,重量六錢,規定與制錢相輔而行。此后鑄大錢之舉一發不可收,蔓及全國29個鑄錢局,自此錢法大亂。
繼咸豐“當十”錢出籠后,當年即先后增鑄“當五十”、“當百”、“當五百”、“當千”四種大錢;次年又馬不停蹄地接著鼓鑄其它較小面額的制錢,從而迅速形成了由“當四”到“當千”14品大錢組成的幣值格局。總體而言,咸豐大錢版式之復雜,為歷朝所罕見,馬定祥父子和徐淵先生編寫的《咸豐泉匯》一書,共刊載不同版別咸豐方孔錢4000余種,且還不包括散落在民間收藏者手中不同版別的咸豐錢。《東華錄》載:“當五百與當千大錢于咸豐四年二月始鑄,然大錢一出,盜鑄蜂起,雖禁以棄市之律,不能止,不得不逐步停鑄,乃于同年七月即停鑄收回當五百當千大錢,并不能行用矣”。可見當五百當千大錢因民間通行不暢,貶值嚴重而減少鑄額。直到咸豐九年(1859年),清政府不得不徹底停鑄大錢,并把咸豐當五十以上大錢兌換回收,不再流通。是謂咸豐大錢版式紛雜卻鑄額不多,其祖錢,母錢及樣錢,均為極難得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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