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啟二年設立了戶部寶泉局,名“錢法堂”,從此由戶部主管鑄錢。這時全國形成了三個造幣中心,分別為兩京及四川地區,但天啟三年(公元1628年),宦官魏忠賢專權,宦官亂政,濫鑄情況又出現,地方錢局大量出現,因此所鑄的天啟錢版本極多,差異大。錢背文大量的出現記地,記局,記重等形式。此前僅萬歷時期出現過,但版本有限。
“天啟通寶”初鑄為小平錢,天啟二年七月開鑄當十大錢。天啟五年十月,因官私所鑄大錢過多過劣,下令停鑄,并由朝廷出白銀,回收當十錢,大錢鑄期不過三年;
天啟錢錢重原定一錢三分,千錢重八斤八兩,但后來由于官鑄過于濫惡,小錢僅重七分,千錢僅重四斤八兩,含銅量不足三成。天啟小平錢分背無文和背有文兩大類,背文比萬歷錢復雜,背鑄有星月紋的種類多;背有文分記重,記事,記局、記地。背記事為“奉旨”二字,是當時宦官、大臣奉旨辦事造錢的意思。“天啟通寶”小平錢不僅背文多,其它如字文大小,文字水平,輪郭寬窄,錢文結構也有諸多不同,很復雜多變。“天啟通寶”當十錢也分背無文和背有文兩類,折二錢則大都背無文,存世也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