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煦國際】臻品鑒賞-光緒元寶江南省造當十/大清銅幣當十
江南省造光緒元寶當十文
清代順治年初因明南直隸地區在長江南邊而設立江南省,之后改分為江蘇和安徽二省,因此光緒年間已經沒有江南省稱,但是各方機構有時仍運用江南記局為名,設置了江南省造幣廠。
此次征集到的一枚江南省造光緒元寶癸卯當制錢十文,直徑:28.6mm;重量:6.9g材質未紅銅鑄造,起特點:正面中心滿文寶寧,周邊光緒元寶四漢字,珠圈外上緣江南省造,下緣每元當制錢十文計值,左右邊癸卯紀年,背面飛龍八尾,八條尾巴彎曲多,類似編織網狀,珠圈外上下英文江南,當十記地計值。
光緒二十二年1986年,在省城西水關內云臺閘南岸擇地建造廠房,并向國外訂購造幣機器,次年廠房建成,命名為江南鑄造銀元制錢總局,分為東,西兩廠,東廠鑄造銀元,西廠鑄造方孔制錢。到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以西廠原有的舊機器改鑄造銅元,初鑄銅元有光緒元寶十文,正面未標示干支紀年,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東廠也停止了鑄造銀元改鑄銅元,到光源三十年,向國外購買了新造幣機器,同時又在揚州擇地擴建新廠房,兩廠先后鑄造銅元光緒元寶無紀年當十文和壬寅和癸卯,甲辰,乙巳,干支紀年當十文銅幣。
大清銅幣
大清銅幣,學名清代機制銅圓,錢面中央有“大清銅幣”四個漢字,內嵌一小字代表地名,上端是滿文“大清銅幣”字樣,兩側為年份。邊緣中間分別“戶部”二漢字,下端為“當制錢十文”。錢背中央為蟠龍,上端是“光緒(或宣統)年造”,下端英文“Tai-Ching Ti-Kuo Copper Coin”字樣(大清帝國銅幣)。
各地鑄造比較統一。鑄造始于1900年(清光緒二十六年),止于1911年(宣統三年),流通時間較短。因其版面設計優雅,雕刻精良,且存世量極為稀少,大清銅幣光緒年戶部造當十被譽為中國近代制幣中的十大名譽品之一。
鑒于各省鑄行銅元毫無節制, 清政府便著手整頓和統一幣制,試圖將鑄幣權收歸國有,加強控制。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10月,清政府在天津設立的戶部造幣總廠開始鑄造新式銅元“大清銅幣”,并頒布《整頓圜法章程十條》,其中規定:“銅元成色定為用九七紫銅,三厘白銅,原用聽錫一厘”;“重量定準當二十者重庫平四錢,當十者重庫平二錢,當五者重庫平一錢,當二者重庫平四分”;“統一制造大清銅幣,由戶部頒發祖模,均與總廠所鑄一律,惟于正面加鑄省名一字,以便查考。每次鑄出,均須呈送財政處戶部化驗,并由財政處戶部隨時遵派要員前往稽查”,“各省所鑄銅幣,應令該省所設官錢公估等局,酌量市面情形定價,隨發隨收,持之以信”;“各省所鑄銅幣, 不得大宗販運出生活上,若各省需用銅幣,可備價至總廠領取”。
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7月, 清政府處戶部又奏請朝廷, 擬將當時全國24處銅元局, 酌量歸并為九處, 如折中所述:“然中國幅員遼闊, 若如全國僅設一廠,轉運恐形不便,惟有相度地勢之拼。除臣部所設總廠外,擬以山東歸并直隸為一廠,湖南歸并湖北為一廠,江西、安徽、江蘇、清江并歸江寧一廠,浙江歸并福建為一廠, 廣西歸并廣東為一廠。合奉天、河南、 四川、云南四廠,共九處, 皆歸臣部統轄,調劑盈虛, 彼此均可勻撥。”在歸并銅元局得以順利實施的同時,又限定各省每日鑄造銅元數額,以避免重蹈濫造的覆轍。此后,清政府將戶部改稱“度支部”,命各省造幣廠改稱度支部造幣分廠,欲統而治之,鞏固中央造幣集權。